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服务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盟委、盟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队伍组织建设
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管理制度,落实队伍人员配备和待遇保障措施,确保队伍稳定和人员流失率不超过5%。
二、加强培训学习
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学习,提高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社区服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增强服务社区居民的意识和使命感。
三、加强社区服务
加强城市社区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居民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服务,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
加强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确保社区安全有序。
五、加强社会监督
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意见要求,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努力建设和谐、稳定、宜居的城市社区。同时,要加强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队伍的稳定和人员流失率不超过5%。
盟委、盟政府将加强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建立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考核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我们相信,通过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全市社区工作将会取得更大的进步和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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