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图)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著名人口学家梁中堂升任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分管科研。梁先生在翼城县实验推行以晚婚晚育延长间隔和允许生二胎的政策代替“一胎化”国策,生育率得以明显下降,而在全国产生极大影响,广为人们所称道。他任副院长时,由于九十年代下海潮的影响,整个社科院已没多少人安心于科研了。一次,有人感叹如今能安心搞科研的人恐怕已不到百分之十,梁中堂则认为连百分之五也不到。
在这种情势下,梁中堂决意试着改变以前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而推出了谁也不曾想到的新规:从科研经费里划出一部分来,作为科研奖励金发放。科研人员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依照出版社、报刊社所付稿酬数额,发给奖励金。所以大家称之为“双稿酬”。经费使用办法倒过来了,不是如何分配给科研人员、让科研人员去搞科研,而是根据科研人员做出的成果予以奖励。这样的办法,在当时不但切实起到稳定人心的作用、有利于科研工作,而且显然较为合理。
梁中堂制订这样的新规,是自愿放弃对这部分经费的支配权,同时无疑也就动了一部分人的“奶酪”。这样便使情况立马来了个大反转,以前能够享受科研经费的人,得不到多少奖励金,有的人好长时间只能领取一二百元,甚至一分钱也没有。而一些几乎从来没有或很少享受科研经费的人,却领得较多。记得第一次我领到5000来元,数我和智效民先生领得最多。这样院里便炸锅了,有人表示不满,说科研经费怎么能改变用途而作奖金。果然不出所料,我们的“双稿酬”,领了约两年,因梁中堂调往上海,便在一些人的反对下停发了。
除了本院的科研经费,省里有的部门也可发放科研经费。一次,一位年轻同事对我说,你有正高职称,怎么不想法从省里搞点经费呢?我说,你不知道那是要关系的吗?他告我说,如今不一定非得有关系,你只要给审批的人一些回扣就行了。后来同一位在大学教书的朋友谈起这事,他说他们的经费,有几次就是这样搞到的。同时叹息,为了得到经费,不得不这样呀!我听了真是感慨无限。
当然,科研经费并不都是靠关系或贿赂得到的。无论是以非法手段得到的,还是正经得到的,科研经费的使用也问题多多。一次参加某项活动,游览时一位朋友热情地要给我照相,说其相机是十几万元的好相机。我问你哪来钱买这么贵的相机,他说是用科研经费买的。还有一个熟人,买书极多,有用无用的买了许多,家里已放不下了,俨然成了藏书家。原来是科研经费除住宿费、路费和书籍资料等外,其他不易报销,所以只好买了书,也算一笔财产。可知报销规定是各单位自定的。无论怎样规定,总归是争取到的科研经费,都要想办法报销到手。一次微信读书群里有人谈到科研经费问题,说某课题不应该给那么多,某教授说:经费如果少了,怎么让研究生搞资料呀?研究生帮忙都是要给报酬的。我这才知道,科研经费还可以用来雇人干活。
按理说,科研经费是用于科研的,并非科研报酬或奖金,更非商业行为而应得的利润。但在许多人看来,科研经费即收入。现实中也确实如此,以课题经费获利,已是公开的秘密。通过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虚列课题开支、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冲账套现资金,以及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是科研经费贪腐最常见的几种手段。这说明我们的科研体制和科研经费管理存在不少。
而且,有些单位把争取到“课题”当作科研成绩,只要有了课题尤其是所谓国家课题便可晋级、加薪。这样就更是鼓励科研人员竭尽一切努力去争取、甚至“跑”课题。不跟着科研指挥棒跑的人,自然要吃亏。有位青年朋友诉其申报课题争取经费之苦,我说你从容做学问、讲好课,有所发现时写点论文,不也很好嘛,为什么非得要搞课题呢?他说:不搞课题怎么晋升职称?再说,不搞课题哪里来钱?别的教师开了车,我也不能总骑自行车让学生看不起吧?我还听过这样令人非常惊奇更感慨不已的事:有教师搞不到课题,无奈之下,只好自己拿出十万元托某单位转至学校,算作自己的课题经费,堪称今古奇闻,无疑是对我们科研和学术的莫大讽刺。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是主要依靠文献典籍和资料的文史哲学问与研究,不过就是古人所云治学,相对于所谓经费,更需要的是甘坐冷板凳的精神。所以我领取的“双稿酬”,还有临近退休时侥幸得到的一万多元经费,其实与治学、科研并无关系,当然与所谓科研成果,更无关系。有没有这些经费,我发表的文字都是那么多,不会因经费原因而有所增减。所谓科研经费,其实等于领取了一份生活补助,或者说得到一些额外收入。要说对我的治学和爬格子有所好处的话,就是可以多买几本书。可知,能够得到科研经费的人,不一定就能多有科研成果。众所周知,有的人能得到较多科研经费,用之出书,除了评职称,于科研和学术没有任何贡献,只不过是浪费资源而已。
本人聊充专家,审查某项国家社科课题的出版经费时惊奇地发现,课题承担者水平过低,书稿并无学术价值,而且出现常识性错误,甚至不通的句子和错字也很多。所以只好给出这样的结论:承担者不具备相应水平,亦缺乏认真精神,为写书而成书,无甚学术价值,且多错讹,故无资助出版之必要。因不属此次评审范围,所以我敲出后又删掉的话是:这样的“课题”,原本就不该批准而浪费科研经费。
钱钟书先生曾说:“大抵学问是荒江野老屋中二三素心人商量培养之事,朝市之显必成俗学。”讲的是我国自古以来的治学传统。司马迁的《史记》,不但没有科研经费,而且后来连史官的俸金也没有拿,属个人业余著述。《汉书》的撰写,更是班氏父子的私家赔本买卖,而不知科研经费为何物。以至清代顾炎武的《日知录》和其他学术著述,可曾从科研经费支出“劳务费”雇人帮忙?还有许多为中国文化做出重大贡献的注疏之作,则纯属读书治学的个人行为。
当年女儿刚上班时,或因工作紧张,说我不坐班在家里拿工资真好。我说:不坐班,在家里整日忙,不但从不偷懒,而且晚上和星期天也总是加班,却又不能如你们那样还有加班费。虽是玩笑语,但女儿想想,也确实是这样,又觉得爸爸有点亏。其实对于一个喜好这份工作的人来说,一点儿也不亏。以前有人对我在社科院工作表示不理解:这样的单位既没权也没钱,什么事也办不了,还不如大学老师,你为什么一直呆在那里?我总是这样回答:古人做学问要家境好不缺衣食,现在是公家给工资让做学问,不是很好吗?这是我的真实想法。所以工资和稿酬外,几十年来从不奢求什么经费和别的好处。
没有科研经费,或有效杜绝以科研经费捞取利益,便应给科研人员较优裕的薪金,尽量使衣食住行无大忧,还应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例如好的图书馆和实验室,并保证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总而言之,我觉得在科研经费管理上,当年梁中堂先生在山西社科院所尝试的、一反常规的“倒着来”做法,实即科研成果奖励或曰成果购买,不失为一种可行之法,至少比现行的办法要好得多,又较多合理性。当然,科研成果的认定和评判,不但是件难办的事,也不可能绝对公正公平。有些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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