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周期管理”是一种现代化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指的是从系统要素、结构功能、运行机制、过程结果等层面进行全周期统筹和全过程整合。“全周期管理”不能单纯理解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而是要突破惯性思维,通过进一步统筹整合,化解要素瓶颈,打通机制障碍,在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深入实践中实施全要素、全方位、全主体、全链条的主动管理,实现系统化管理和管理系统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周期管理”战线长、跨界多、层次深、体系精密。只有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才能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构建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更好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贯通协同起来,充分发挥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重要作用。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要进一步巩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协调,推动力量下沉、扫除盲区、创新路径、完善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对病原体靶向施治。反腐败就是同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病原体作斗争。各级党委(党组)要积极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抓住筑牢思想根基这个关键,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用远大理想信念树牢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纪律规矩约束一言一行,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涵养家风,突出对年轻干部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约束制衡权力运行是“全周期管理”的关键环节,要围绕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权力制约,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可补救、可反馈的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着力压降因权生腐的机会和空间。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强化精准问责、规范问责,推动领导干部管好自身,管好家人亲戚,管好身边人身边事。要充分发挥制度治本功效,对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委(党组)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干部轮岗交流、财务会计规定、党组织生活等基础制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把“全周期管理”运用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进一步树牢全局意识,切实强化系统思维,对“全周期管理”进行整体谋划部署,进一步把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在联系,真正把“全周期管理”体现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把政治监督摆在更加靠前位置,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决策部署精准落地。以系统思维开展审查调查,前延后伸做好事前预防、事萌预警、事发预控、事后总结反思,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与做实监督首责进一步有机结合起来,督促案发单位深层次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发挥嵌入式监督优势,强化日常监督,精准发现问题,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更加常态长效,层层设防,加固堤坝,充分彰显全覆盖监督的制度自信。要运用“四边”工作法加强调查研究,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研究,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治理,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突破,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深入,在生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新发展阶段管党治党规律、反腐败斗争规律的准确认识,把准阶段性特征,把握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全周期管理”贯穿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过程,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
(姜东 作者系江苏省南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2年8月4日理论周刊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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