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议事规则
尊敬的校长、各位教职工:
为了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护学校工作的稳定,我们制定了《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议事规则》。本规则旨在规范学校党组织和校长之间的决策、执行和反馈机制,提高学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会议的召集和议程
学校党组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教职工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党组织领导,会议议程包括:听取学校工作报告、讨论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教职工大会由校长主持,会议议程包括:讨论学校重要事项、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提出解决方案等。
二、会议的纪律
学校党组织和校长必须严格执行会议纪律,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会议期间,不得饮酒、赌博或进行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会议记录必须由参会人员签字,否则会议记录不得执行。
三、决策的民主化
学校党组织和校长在决策时,必须坚持民主化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四、执行的规范化
学校党组织和校长在决策后,必须严格执行决策,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加强对方案的执行和监督。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坚持规范化原则,确保执行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反馈的及时性
学校党组织和校长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及时反馈情况,解决遇到的问题。在反馈过程中,必须坚持及时性原则,确保反馈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以上是《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议事规则》的内容,希望大家认真遵守,共同推动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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