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岗管理办法
为加强教学科研岗位管理,提高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教学科研岗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教学科研岗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高校、幼儿园和中小学(以下简称“高校”)教学科研岗位的管理工作。
二、岗位设置
高校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设置教学科研岗位,并实行岗位评价和分配制度。教学科研岗位应当面向教师,面向教学和科研,面向使学生获得知识、技能和思维能力的发展。
高校应当合理配置教学科研岗位,保证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教学科研岗位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应当与岗位等级、工作量、研究成果等因素相结合。
三、工作职责
教学科研岗教师应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认真履行教学职责,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二)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三)参加学术交流和合作,推动教学和科研事业的不断发展;
(四)维护岗位秩序,遵守职业道德,履行管理职责。
四、评价和考核
高校应当建立教学科研岗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考核制度,根据岗位等级、工作量、研究成果等因素对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进行评价和考核。
教学科研岗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考核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可以采用定期评价、项目评价、成果评价等多种方式。
五、管理职责
高校应当加强对教学科研岗位的管理,建立岗位档案,实行岗位监督和评价制度。高校应当加强对教学科研岗位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教学和科研能力。
高校应当加强对教学科研岗位教师的管理,规范其教学和科研行为,保障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高校应当加强对教学科研岗位教师的激励和奖励,提高其教学和科研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教学科研岗管理办法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 教学科研岗管理办法[M]. 教育部, 2018.
[2] 教育部. 教学科研司. 教学科研岗位设置管理办法[M]. 教育部,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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