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
是工会组织履行职能
维护职工权益的物质保障
是服务职工
开展工会活动的资金来源
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
用之于职工
工会经费你需要了解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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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单位未建立工会,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吗?
需要,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八条“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2.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有什么区别?
根据《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拨缴的为工会经费,未成立工会的单位拨缴的是工会建会筹备金。
3.“全部职工”的范围如何确定?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省地税务局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机关统一代征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8〕18号)规定,职工范围:包括企业的合同制工人和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和聘任干部、单位因各种原因聘用的临时工、季节工、服务员、营销人员等,同时还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
4.“工资总额”如何确定和计算?
根据《关于税务机关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施办法(试行)>》(黑工联字〔2021〕4号)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对不能准确提供工资总额的缴费单位,由主管税务机关按该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确定计费依据。
5.工会会费与工会经费的区别是什么?
工会经费是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并向上级工会缴纳的。
工会会费是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是个人按照规定交给单位的,基层工会所收的会员缴纳的会费,按照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全部留用于基层,不需上缴。
6.工会经费的返还比例是多少?
返还比例为工会经费缴纳额的60%,税务代征工会经费有5%的管理费,这部分费用基层单位负担3%,总工会负担2%,扣除税务代征管理费,返还基层工会比例为57%。
7.工会会费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工会会员会费目前仍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交纳,“工资收入”具体为:
1)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
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
4)企业的工会会员:可按各企业的支付办法掌握,凡是企业作为工资发放的,应计算交纳会费,凡是作为津贴奖金发放的,不计算交纳会费。
5)无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额计算交纳会费。
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10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取得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计算交纳会费。
8.上级管理单位不在本地,人员工资也不在本地,工会经费在哪里缴纳?
需要在单位所在地缴纳。因为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行属地化征收管理,凡在我省的跨省、跨地区、跨行业的企业集团,包括其异地各级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等),除全总、省总另行规定外,一律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全额上缴2%工会经费。
9.工会经费返还需要什么手续吗?
基层单位完成建立工会组织程序后,将所属区工会盖章的《基层单位财务相关情况登记表》(1份),报送市总工会。
注意:表中各项内容要认真填写,特别是工会开户名称、工会开户行、工会银行账号三项要核实准确,否则由于信息不准确,出现银行退票,导致企业不能及时收到返还的工会经费。表中财务信息没有变动,上报一次即可。
10.基层单位如有账户变更或者单位名称变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需要重新填报《基层单位财务相关情况登记表》。企业名称变动时,一定要在重新填报此表的同时,上报1份有关部门出具的变更企业名称复印件。以上信息进行更改无需再去所在区总工会盖章,直接将单位盖章版的表格报送市总工会财务部即可。
11.建立工会组织后单位是否必须建立工会经费的独立账户?
必须建立,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3号)规定,各基层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单独开立账户,独立进行核算,不允许与本单位行政财务或党、团等其他组织财务合并账户集中核算。
12.什么是工会经费退费,如何办理退费?
依据《关于税务机关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施办法(试行)》(黑工联字〔2021〕4号)规定,工会经费退费是指税务机关征收过程中,由于计算错误、操作失误等原因多收缴费单位工会经费,经核定后依据有关规定,退还缴费单位。工会经费退费,本着依法办理,应退尽退的原则,由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查实,缴费单位应当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工会经费退费申请表》的同时,提供退费所属月份缴费原始凭证:即加盖电子签章和手工印章的缴费单位划款银行的票据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主管总工会审核认定无误后,及时将退费资金从各级总工会账户退还给缴费单位。
《工会经费退费申请表》一式四份,缴费单位、(市、县、区)税务局管理部门、(市、县、区)税务局社保部门、(市、县)总工会财务部各留存一份。
13.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工会经费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根据《关于税务机关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施办法(试行)》(黑工联字〔2021〕4号)规定,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工会经费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催报,催报后仍不缴纳的,由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4.工会经费可用于哪些支出?
根据《黑龙江省总工会关于修订<黑龙江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工办发〔2022〕6号),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例如: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劳模职工疗休养,组织会员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发放电影兑换券、当地公园年票,重大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基层工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等等。
15.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会经费怎么缴纳?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会经费一律在用工单位按支付的全部薪酬计提并向所属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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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 齐齐哈尔市总工会 看齐综合
看齐编辑 | 陈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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