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党总支目标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建工作,制定党总支年度目标管理制度。
2、每年公司党总支都要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党总支年度工作以此为依据,抓好工作落实,并上报党委备案,作为考核年度党建工作的依据。
3、党建工作安排,总支重大活动,党员管理教育,新党员发展、党员评议等工作都要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并定期向党委反馈情况。
4、各党支部在每年6月、12月分两次对年度党建工作向党总支进行总结汇报,并对党建目标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5、党总支将年度目标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评优树模的依据,对年度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2、对党员进行目标管理要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目标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学习、党性实践、作用发挥、遵纪守法、岗位职责等。具体内容由党总支根据各支部和年度实际确定。
3、党员目标管理要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半年检查落实一次,年底结合党员评议,由支部负责进行考核。
4、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由党支部备案,作为党员考核奖惩的主要依 据。
5、各支部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结果要对全体党员公开,并及时将考核情况向党委汇报。
(三)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十二月份。
2、党员民主评议对象为各支部全体党员,党员没有特殊原因一般都应参加民主评议。
3、参加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对照自身行为,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评议内容。
4、党员民主评议程序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支部考察、总结表彰五个阶段。
5、党员民主评议要做到内容具体、时间相对集中,做到“四个公开”,即评议内容、标准、方法、结果公开。
(四) 总支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总支委员会和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六月底以前进行,下半年十二月底以前进行。
2、各支部支委民主生活会的参加范围是支部书记及全体支部委员。
3、党总支支委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是:按照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对照检查工作,交流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总支召开民主生活会要认真进行准备,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将会议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
5、党总支委员会由党总支书记负责召集。
6、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
(五) “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是党内长期形成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员管理教育的有效形式。
2、各支部会议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政策理论,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总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部署党总支工作,分析解决有关问题。
4、总支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决定总支内部重要工作,通报总支工作情况,讨论党员发展情况等。
5、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各支部书记负责进行,辅导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6、“三会一课”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
(六)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应定期缴纳党费,缴纳党费的标准按党费收缴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党费收缴,确定专人管理,总支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上缴一次,上半年不得超过7月15日,下半年不得超过次年元月15日,更不得截留、挪用。
3、党总支每年对支部收缴党费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4、对不按规定和标准缴纳党费的党员 , 党总支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党员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
(七) 党员培训教育制度
1、党员培训教育是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修养的有效形式。各支部必须保证年度内96%以上党员参加培训。
2、党员电化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具体时间由党总支根据情况确定。
3、党员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也可以采取巡回讲课和按党支部讲课等方式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率达到100%。
4、党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特色理论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科技文化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教育,以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内容。
5、要把党员培训教育纳入党员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借故不参加培训的党员,要及时提出批评教育。
6、各支部要积极主动配合党总支做好组织落实工作,保证党员年度培训计划完成。
(八) 学习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每月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宣传委员组织,并按党总支工作的考核要求,认真做好考评和记录。
二、员工政治学习:每季度一次,由办公室组织全体员工参加。除急办工作外,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缺席,每年员工都要有专用学习笔记,做好记录,并结合理论学习,每年撰写不少于2-3篇学习体会,记学习笔记数5000字,由支部书记检查并签阅。
三、业务学习:每年由公司组织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各部门每期生产前组织学习一次。平时主要以自学为主,实行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年度统一考核一次。
(九) 党总支议事制度
为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制度。
1、定期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必要时随时召开),讨论决定党建重大事宜。总支委员会会议由总支书记召开,总支委员(或扩大至各支部书记参加)。
2、总支委员会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县委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2)研究制定公司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和重点阶段性工作方案。
(3)讨论审定向主管部门呈报的重要材料。
(4)讨论确定党员发展、表彰、评优树模、党员违纪处分等事宜。
(5)其 他 需要总支委员会议定事项。
3、总支所议事项,会前由总支委提出,总支书记审核,条件成熟,形成提案,提交总支会议讨论研究。
4、充分发挥党总支职能,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参加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开展讨论,发言要有依据,意见要具体可行,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呈报上级党组织,并认真贯彻执行,不向外散布会上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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