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潞城区微子镇抓住农村“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这一关键,通过“1234”工作法精准化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以星为尺,聚势赋能,激活头雁领飞“一池春水”。
“一把标尺”科学评星。按照《潞城区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量化初评指标,对任职满1年的村党组织书记,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和任职年限,提出初评意见。镇党委研究后,上报区委组织部研究审议,对担任支村“两委”主干10年以上,且成绩特别突出的适当增星,根据区委组织部反馈意见,确定最终基础星级。
“两个清单”动态调星。明确星级评定“3 3”正负指标,实现星级动态调整。将年度考核作为正向增星指标,年度考核优秀的增加1个星级,连续3年合格及以上的增加1个星级,连续5年合格及以上的再增加1个星级。将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年内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和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不力的作为负向减星指标,视情况予以减星。
“三个办法”量化评定。采取“群众评议、量化考核、组织评价”三个办法,按照20%、50%、30%权重量化评定。组织党员群众评议,就平时了解和听取述职的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科学制定考核方案,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对村党组织书记年度履职情况进行量化打分;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赋分。
“四项措施”激励保障。星级评定结果作为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各项待遇的重要依据。将业绩突出、星级较高的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全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带头人”评选人选;将星级与绩效报酬挂钩,年度优秀的按150%发放,合格的按100%发放,基本合格的按50%发放,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探索星级奖励,基础星每颗300元,年度优秀增星的奖励1000元;将年度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部分用于人员奖励,不断激励村党组织书记争星晋位、干事创业。(徐姗)
(责编:张文卫、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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