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准确把握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本质内涵。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是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本质和内涵。把方向,就是要牢牢把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三是坚决贯彻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管大局就是作为治理主体的核心,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议大事、抓重点,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既要对企业重大决策前置把关,又要协调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关系,保障各治理主体高效协同运转,形成合力。保落实,就是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动员能力,发挥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管干部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形成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准确把握党组织在各治理主体中的核心地位。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职责是行使“三项权利”,做好“四个协调”。具体说,对保障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内部重要人事任免行使决定权;对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方针调整、项目投资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行使把关权;对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具有监督权。要协调好与董事会、经理层和监督力量的关系,协调好党管干部和市场化选人用人关系,保证企业“做正确的事”,“选合适的人”,“正确地做事”。在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的前提下,要通过落实好研究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保证经理层行使经营管理权,事先听取党委(党组)意见,保证党组织的领导权和协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治理主体权责不同,由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定议事规则、规范工作流程等方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党组织既发挥核心地位,也不代替包办。
准确把握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前置程序的要求。一是注意“前置就是把关”。即主要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是否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注意前置讨论研究不等同于前置讨论决定。按照既要维护董事会重大经营事项决策权,又要保证党组织意图在重大决策中体现,而不能把党组织直接作为生产经营的决策和发挥中心的要求,党组织不能代替其他治理主体功能。三是注意区别不同类型企业。对参股企业比照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主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不能简单一刀切。四是注意区分企业不同层级。按照党章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企业党总支和支部等党的基层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而不是层层前置。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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