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一:施工发承发包模式
(1)发包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视需要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
(2)发包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发包方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3)发包方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而平行委托多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知识点二:施工招标与投标
一、施工招标
3.招标信息的发布与修正
(1)招标信息发布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拟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除在发一、施工招标
3.招标信息的发布与修正
(1)招标信息发布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
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拟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并由主要负责
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除在发布媒介发布外,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构也可以同步在其他媒介公开,并确保内容一致。布媒介发布外,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也可以同步在其他媒介公开,并确保内容一致。
4.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者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经认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
5.标前会议
(1)标前会议也称为投标预备会或招标文件交底会,是招标人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的会议。
(2)无论是会议纪要还是对个别投标意向者的问题的解答,都应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一个获得投标文件的投标意向者,以保证招标的公平和公正。但对问题的答复不需要说明问题来源。
(3)会议纪要和答复函件形成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都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应以补充文件为准。
(4)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标前会议上确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评标
(1)评标分为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等过程。
(2)初步评审主要是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重点审查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报价计算的正确性进行审查时,发现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与所报的总价不一致的应以单价为准;标书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则以正本为准。
(3)详细评审是评标的核心,包括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4)评标方法可以采用评议法、综合评分法或评标价法等。
(5)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应该推荐中标候选人1~3人,并标明顺序。
二、施工投标
(1)投标人须知:招标人向投标人传递基础信息的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组成、报价原则、招投标时间安排等。
(2)复核工程量:1.单价合同,投标人应根据图纸仔细核算工程量,发现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要求澄清。
2.总价合同,如果业主在投标前对争议工程量不予更正,而且对投标者不利时,投标者在投标时要附上声明:工程量表中某项工程量有错误,施工结算按实际完成量计算。
(3)选择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报价的基础和前提,应由投标人的技术负责人主持制定。
(4)确定投标策略:常用投标策略:以信誉取胜、以低价取胜、以缩短工期取胜、以改进设计取胜、以先进或特殊的施工方案取胜等。
(5)正式投标:投标的截止日期(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的完备性(在招标范围以外提出新的要求,均被视为对于招标文件的否定,不会被招标人所接受);标书的标准(基本内容:签章、密封等)。
知识点三:施工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
(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①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②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4) 治安保卫的责任
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
2.发包人义务
(1)遵守法律
(2)发出开工通知
(3)提供施工场地
(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5)组织设计交底
(6)支付合同价款
(7)组织竣工验收
3.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
(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二、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2.承包人的其他责任与义务
(1)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