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建建筑实务精讲课程–38—1A424000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5
九、塔吊安全控制要点
1、塔吊拆装需配备人员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
(2)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超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超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
2、无载荷作用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
3、安全保护装置: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
4、不得超荷载和起吊不明质量的物件。
5、突然停电时:
(1)控制器拨到零位;
(2)断开电源开关;
(3)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注:严禁 起吊重物后长时间悬挂空中。
6、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作业。
7、在起吊荷载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下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然后进行下列检查: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情况等,确认安静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有晃运的物件,必须全溜绳使之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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