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精神,根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1〕1822号),朝阳区科信局深入推进科技领域 “放管服”改革,修订并出台《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朝科信文〔2022〕35号,以下简称“《办法》”),加快推动科技体制改革措施在基层落地。
修订后的《办法》共八章三十一条,重点修订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提升间接费用比例,最高达到项目总经费的30%,真正体现科研人员价值;二是精简科目设置,适应新时代科研活动需求,将直接费用预算科目由原来的9个精简至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项;三是取消结余经费比例和使用时间的限制并将结余资金情况对社会公示;四是下放预算调剂权限,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和调整全部科目的经费支出,并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办法》重点修订的内容核心方向体现了科研经费柔性化管理理念。
2022年度立项的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将全部按照新修订的《办法》执行经费预算。新修订的《办法》将进一步释放科研人员活力,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为促进朝阳区科技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_部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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