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深圳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城市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共有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问题。为了规范共有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深圳市制定了一份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旨在保障共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一、共有资金的定义
共有资金是指由多个家庭或个人共同拥有、共同支配的资金。在深圳市,共有资金主要包括居民委员会拨出的福利基金、社区公共设施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等。
二、共有资金的拨出
1.福利基金
福利基金是由居民委员会拨出的用于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基金。福利基金的拨出按照家庭人口数进行分配,每个家庭只能获得一定数额的拨出。
2.社区公共设施基金
社区公共设施基金是由居民委员会拨出的用于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的基金。社区公共设施基金的拨出按照社区人口数进行分配,每个社区只能获得一定数额的拨出。
3.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居民委员会拨出的用于房屋维修和更新的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的拨出按照房屋面积进行分配,每个家庭只能获得一定数额的拨出。
三、共有资金的使用
1.福利基金
福利基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福利基金的拨出规定进行使用。福利基金的使用应当主要用于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同时应当注重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2.社区公共设施基金
社区公共设施基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社区公共设施基金的拨出规定进行使用。社区公共设施基金的使用应当主要用于社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同时应当注重社区居民的福利和身体健康。
3.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房屋维修基金的拨出规定进行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应当主要用于房屋维修和更新,同时应当注重环境保护和公共设施建设。
四、共有资金的管理
1.共有资金的管理应当由居民委员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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