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会管理办法2023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会管理办法(2023)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工会管理,促进工会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工会组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团结和组织职工代表、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条 自治区工会实行分级管理、权限委托、依法组建等方式,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级工会组织。
第四条 各级工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参与和组织职工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三)反映职工群众诉求,推动政策落实;
(四)开展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活动;
(五)开展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六)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七)完成自治区工会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 自治区工会应当加强对各级工会组织的管理、监督和支持,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七条 各级工会应当积极发展会员,完善会员管理和发展机制,加强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级工会应当加强与其他工会组织和企业工会的协作,共同推进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和职工队伍建设。
第九条 自治区工会应当加强对工会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工会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第十条 自治区工会应当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等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和职工队伍建设。
第十一条 自治区工会应当加强对工会工作的检查评估,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第十二条 自治区工会管理办法由自治区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会管理办法(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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