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桂卫财务发〔2023〕5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行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 现 予 发布。

一、总体要求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 旨在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立医院内部控制水平,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

二、评价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 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所有公立医院。

三、评价方法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 采用风险导向法,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对医院的内部控制建设进行全面评价。

四、评价周期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 的评价周期为一年。

五、评价内容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 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2.医院风险管理情况;
3.医院会计信息质量情况;
4.医院财务监督情况;
5.医院内部审计情况。

六、评价指标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 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指标;
2.风险管理情况指标;
3.会计信息质量指标;
4.财务监督情况指标;
5.内部审计情况指标。

七、评价权重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 的评价权重将根据医院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风险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八、评价结果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 的评价结果将向自治区政府汇报,并作为医院发展决策的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 的发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提供了指导,有助于提高公立医院内部控制水平,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 的发布,标志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希望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 的发布,能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提供有力支持,推动公立医院内部控制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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