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
财防〔2019〕18号
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管理,提高科研试制费使用效率,现将《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发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国防科研试制活动的单位。
二、经费来源
国防科研试制费是指用于支持国防科研试制活动经费。
三、经费管理
1. 国防科研试制费必须用于支持国防科研试制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 国防科研试制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算和支付,不得虚报、冒领、骗取。
3. 国防科研试制费必须实行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单位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4. 国防科研试制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必须及时告知相关单位。
四、其他规定
1. 国防科研试制费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不得超预算、超范围、超能力使用。
2. 国防科研试制费的使用单位必须注重经费的节约和利用,提高科研试制效率。
3. 国防科研试制费的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经费的管理,防止经费流失、浪费和滥用。
4. 国防科研试制费的使用单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费使用的安全、合法、规范。
五、附则
1. 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
2. 国防科研试制费预算和支付规定
3. 国防科研试制费审计规定
以上就是《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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