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项目管理办法
福建省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管理法》和福建省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管理法》和福建省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内项目的项目管理。
第三条 项目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注重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 福建省政府管理机关负责项目管理的宏观指导和协调,福建省建设厅负责项目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 项目组织
第五条 项目组织是指负责项目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和管理的组织。
第六条 项目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必要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
(三)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
(四)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
第七条 项目组织应当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项目合同,明确项目目标、范围、时间、质量、成本、安全等方面的约定。
第八条 项目组织应当建立项目档案,记录项目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为项目管理提供重要参考。
第九条 项目组织应当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计划、项目进度、项目成本、项目质量、项目安全、项目风险管理、项目沟通、项目变更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 项目组织应当建立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成员、项目助理等,确保项目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项目组织应当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第十二条 项目组织应当建立沟通机制,与项目实施机构、业主、供应商、客户等各方保持沟通,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目标导向原则;
(二)风险管理原则;
(三)团队协作原则;
(四)质量保障原则;
(五)成本控制原则。
第十四条 项目管理应当制定下列计划:
(一)项目计划;
(二)风险管理计划;
(三)项目进度计划;
(四)项目成本计划;
(五)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六)项目沟通计划;
(七)项目变更管理计划。
第十五条 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下列流程:
(一)项目启动;
(二)项目规划;
(三)项目执行;
(四)项目监督;
(五)项目收尾。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应当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计划、项目进度、项目成本、项目质量、项目安全、项目风险管理、项目沟通、项目变更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项目管理应当建立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成员、项目助理等,确保项目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 项目管理应当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第十九条 项目管理应当建立沟通机制,与项目实施机构、业主、供应商、客户等各方保持沟通,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
第二十条 项目管理应当加强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活动的质量和进度。
第二十一条 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和风险。
第二十二条 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变更管理,及时办理项目变更手续,避免项目变更对项目实施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 项目管理应当建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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