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局核能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国防科工局核能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国防科工局核能技术研发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国防科工局核能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国防科工局从事核能技术研发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项目定义

本办法所称核能技术研发项目是指国防科工局委托或联合其他单位进行核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等方面的项目。

三、项目管理

1. 项目启动

国防科工局在委托或联合其他单位进行项目之前,应当制定项目启动计划,明确项目的范围、目标、任务、期限、预算、人员、设备等方面的要求,并报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

2. 项目规划

国防科工局在项目启动之后,应当对项目进行规划,明确项目的技术路线、研究方向、实验方案、技术难点等方面的要求,并制定项目计划、进度表、任务书等文件。

3. 项目执行

国防科工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当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项目执行计划、任务书、变更计划、质量控制计划等文件,并定期对项目进行进展情况汇报。

4. 项目验收

国防科工局在项目完成后,应当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对项目进行评估,提出项目验收结论。

四、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办公室是负责国防科工局核能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其职责如下:

1. 负责项目管理的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制定项目管理计划、进度表、任务书等文件。

2. 负责项目申请、审批、评估、验收等工作,组织对项目进行评估,提出项目验收结论。

3. 负责项目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指导项目人员的工作。

4. 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为项目管理提供支持。

五、其他事项

1. 国防科工局委托或联合其他单位进行核能技术研发项目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国防科工局应当加强对核能技术研发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提高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以上就是国防科工局核能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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