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枞阳县派出5个考核组、推行“四评”考核办法,对全县派驻的第三批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综合考核,重点围绕到岗工作、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考核,注重考核工作实绩,注意听取派驻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出资人(负责人)意见。
个人自测自评。
对照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任务职责,摸底排查,自行量分,填写《第三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2017-2018年度考核测评表》,上报等待考核。
派驻企业初评。
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合平时表现、履职到岗情况、帮助企业引进项目、谋划发展方面的情况,按百分制要求,量化得分。
对派驻2个及以上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由各派驻单位评分之和取平均值。
派出单位审评。
在综合前两项量分的基础上,派出单位党组织与基层党(工)委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抽查审核,重点查看工作日志、有关报表、台账数据等,进行综合分析比对,形成具体考核等次建议,报县委非公工委审定。
非公工委定评。
县非公工委根据测评得分情况,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分别确定党建工作指导员考核等次。
其中,
测评得分70—89分为称职,
60—69分为基本称职,
59分以下为不称职,
90分以上
且所联系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党组织在标准化建设星级创评中有一半达到一星级以上等次的,县非公工委按不超过党建工作指导员总人数5%的比例推荐,经市委非公工委审核后,评定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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