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沙市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把党建引领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着力推进基层治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建设和谐美丽宜居乡村增美添色。
以党建“破冰”引领自治“突围”,激活群众参与“源动力”
协商议事解民忧。探索建立“乡里乡亲议事调解”机制,每月固定一天为群众说事日,由村党组织牵头,利用茶余饭后的时间,把议事会开到农家门口,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通过“群众说事、民主议事、合力干事、大家评事、公开晒事”五事工作法,让群众决议村级事务,激发自治活力。矛盾调解“纾民困”。借鉴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组建8支矛盾调解队伍,充分发挥老党员“知情况、通人情、有威望”优势,积极开展邻里纠纷、地畔矛盾、婆媳矛盾等矛盾调解工作,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事项60余件,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的自治新局面。志愿服务“暖民心”。成立志愿服务队,通过“支部活动日”“党员义工日”等活动载体,开展卫生整治、治安巡逻、扶老助残等活动,将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纳入党员积分管理,积分结果与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评优挂钩,引导党员带头参与村级事务,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一池春水”被不断激活。
以合力“蓄聚”筑牢法治“堡垒”,增添良法善治“正能量”
坚持“防范在先、源头治理”原则,探索推行“三官一律”进村社,有序对接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律所等单位,下沉各方司法力量参与普法宣传、法律维护权益等工作,不断汇聚基层法治建设强大合力。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室建立“金牌”调解室等法律服务阵地,累计邀请在职律师、法律“明白人”等群体20余人次,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事项50余件次,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畅通法律调解“零距离”。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举办法治讲座、加强法治宣传,培养广大村民守法、学法、用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看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良俗,聚力实现“家门口”的法治教育。
以宣教“提档”厚植德治“底蕴”,打造淳风化俗“舒适圈”
培树身边典型,弘扬德治新风。广泛开展“感动永新人物评选”“永新县移风易俗五个100”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坚持用“身边事”教化“身边人”,以“代入感”提升“道德感”,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规范村规民约,强化德治载体。各村党组织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规范文化习俗、家风家训,做到民间习俗文明化、移风易俗常态化,引导群众“明是非、辨善恶、守诚信、知荣辱”,通过“小公约”不断激发德治“大能量”。组建宣讲团体,深化德治润心。积极整合各类文化资源,组建宣讲队伍,以三角班、歌舞、书画展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将党的好政策、群众的好生活融入其中,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不断增强参与感和幸福感。(永新县沙市镇人民政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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