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研项目立项结果公示
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水平,福建省政府制定了《福建省科研项目立项管理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并确定了2021年科研项目立项。现将2021年科研项目立项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立项项目
本次立项的2021年科研项目共250个,涉及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医学卫生、农业科学等多个领域。这些项目均为省级科研项目,旨在推动福建省科技创新,提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立项条件
本次立项的科研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项目研究内容符合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
2. 项目研究力量符合本次立项的要求,能够承担科研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3. 项目研究资金符合福建省政府规定的立项条件,能够支持科研项目的实施。
4. 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满足一定的科学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
三、立项程序
1. 立项项目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福建省科研项目立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福建省政府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立项项目。
3. 立项项目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福建省政府相关部门提交立项申请。
4. 福建省政府相关部门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立项项目并公布立项结果。
四、立项结果公示
对本次立项的250个科研项目,福建省政府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有与立项项目不符的,均可向福建省政府相关部门反映。福建省政府相关部门将认真听取反映,并进行核实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立项的科研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制度,项目主持人对科研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负主要责任。立项项目申请人和主持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本次立项的科研项目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项目完成后将对福建省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示。
福建省政府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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