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表彰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在北京召开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我市4个先进集体、2名先进工作者获此殊荣,今天推出的是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高质量完成全国首批
“11 5”“无废城市”试点任务
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首个开展跨省域“无废城市”共建并引领示范
首创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
并纳入国家危废改革实施方案、
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双城经济圈跨区域协作
18条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因创新处置疫情医疗废物重庆作为全国唯一一个城市荣获“国际城市创新奖”
先后荣获全市生态文明先进集体、全市抗疫先进集体、全市工人先锋号,连续四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紧紧围绕“无废城市”建设
和新污染物治理两条主线
以危废管理改革、尾矿库整治、
固废处置能力三大方面为重点
大胆探索机制体制创新
全面提升固体废物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三化”水平
在固废领域打造出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典型经验
相关经验做法多次得到国家肯定和推广
创新打造“全域无废”城市新样板被推选参评市委改革创新奖
多次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会等全国性大会上交流发言
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办、国办刊登印发
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主流媒体报道15次
累计被其他国家和市级媒体报道140余次
高标准开展全域无废和川渝共建,协同增效取得新进展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高质量完成,5项经验做法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模式探索与案例》,受到中央改革办肯定,重庆市荣获财政部“无废城市”建设奖励资金2000万元。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在全国首个开展跨省域“无废城市”共建。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纳入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报告,列入重庆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重点任务,纳入市委改革办改革事项,纳入长江经济带污染防治攻坚“九治”方案和美丽重庆建设实施方案。
二是聚力跨省域共建。川渝两省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建立“无废城市”跨省域5项共建工作机制,建立各领域112位专家组建跨省域技术指导组。制定危险废物跨省“点对点”定向利用实施方案,创新川渝省市共建高竹新区固废跨省转移实行省市内审批试点,四川泸州、重庆荣昌垃圾焚烧及飞灰处置成为川渝固废处置设施资源共享的典型案例,建立全国首个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省际联防联控机制,并联合印发新污染物调查方案。
三是建立全市共建格局。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指导41个区县印发实施“无废城市”实施方案,建立“1 41 N”工作格局。
四是推进资源设施共建共享。印发《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静脉产业园规划方案》《重庆市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将全市208个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分类整合成152个设施,重点打造24个静脉产业园。
五是推动数字赋能升级。将“数字无废”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改革任务,建成固体废物大数据平台,实现固体废物信息源头采集、综合动态管理、企业信息交换。制定巴渝治废(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着力构建“源头全量管理、转移全程管控、处置全面规范、复盘全链评价”等4个多跨场景。
六是深化全民行动体系建设。建设24类1500余个“无废城市细胞”,凝练一批“无废金点子”,开展“无废校园嘉年华”“无废沙龙”“无废艺术展”“无废短视频”等活动。两次与四川省联合举办《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征集并发布“无废城市”共建宣传标语4338项和237项LOGO。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环境保护》《中国环境报》等媒体刊发“无废城市”共建进展及成效,新形成20余项典型经验进行推广。
深化危废“十条”,“三个能力”不断提升
制定印发《重庆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形成重庆市“十四五”危废管理“十条”改革措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达到217万吨/年,同比2015年增加115.2%,基本满足实际需求,处置价格不断降低。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等“五个清单”,覆盖1.2万余家单位。对年产生危险废物50吨以上660家企业通过二维码实现危险废物源头贮存、转运轨迹以及利用处置等全环节可追溯管理。
全力攻坚克难,锰污染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坚持“管、治”双管齐下大力推进锰污染治理,在“锰三角”地区率先完成锰行业落后产能的退出,国家长江办以专报形式肯定我市锰污染治理工作。黄润秋部长连续两年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及2023年全国环保科技大会上肯定秀山锰污染整治工作。
一是标准规范强化顶层引领。在“锰三角”地区率先制定并印发实施《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试行)》,明确历史锰渣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技术要点和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技术方法,针对性、科学性提出“转场治理、原位治理、管理控制”三种分类分级整治方式,该技术指南被生态环境部在全国推荐参考。
二是率先完成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全市56家锰矿企业已全部完成地面设施设备拆除,锰矿开采井硐均已全部封闭;25家电解锰企业完成设施设备拆除20家,其余涉锰企业已拆除主体设施设备或断开生产性供电,不再具备生产条件。
三是污染整治有序系统推进。制定“1 3 5 N”整治体系,一场(厂)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全市30个锰渣场已完成综合整治14个,其中,秀山县将于今年年底前在“锰三角”地区率先完成锰渣场污染整治。精心指导3县做好污染治理项目包装,2021年以来争取落实中央资金5.30亿元,安排市级“以奖促治”资金0.72亿元,支持3县开展锰污染整治。
四是加大锰产业转型绿色发展力度。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涉锰县产业转型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关于支持秀山发挥渝东南桥头堡城市工作方案》,形成政策支持清单60项、重点项目79个,深入推动秀山县打造渝湘黔鄂毗邻地区的中心城市和武陵山区践行“两山论”样板。2023年上半年,秀山县GDP完成178.66亿元,位列渝东南片区第一,同比增长6.1%。
服务优化发展,助企纾困解难更加有力
在全国首创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名单”制度,并延伸至滇黔川渝湘豫6省,被国务院办公厅纳入“危废十条”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区协作经验做法,并在全国推广,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经验多次在全国会议作交流发言。
一是出台惠企政策。连续3年出台优化固废管理惠企政策22条,制定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实施方案,以脱硝催化剂点对点利用为例,帮助企业实现2000万元/年的经济价值。制定水泥窑协同处置、含铜废物利用、危废焚烧填埋、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等指南20余个。
二是“白名单”制度不断深化延伸。危废跨省转移“白名单”从川渝两省增加到滇黔川渝湘豫等6省,朋友圈不断扩大。自2020年以来,转移种类由3种增加至59种,川渝两地已实际审批“白名单”内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近26.82万吨,惠及企业70余家,覆盖城市(区县)40余个。危废跨省转移平均审批时限由1个多月压缩到约5天,简化了审批流程,畅通了转移渠道,共享了处置设施,降低了企业成本,如油基钻屑纳入川渝跨省转移白名单后处置价格下降30%以上。
文字:市生态环境局宣教国合处
编辑:刘凌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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