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列出“八不准”整治科技评审可能出现的不端行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薛鹏

日前,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印发《奖励办工作人员“八不准”》,通过开列“负面清单”,为工作人员画出纪律“红线”,为年度奖励评审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八不准”包括:不准违规为提名方、评审对象修改提名或答辩材料;不准擅自组织和参加可能影响评审的讲座、培训等活动;不准擅自向他人提供提名材料、评委名单、评审意见、异议举报内容及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准在评审过程中发表评价性、导向性意见,或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施加倾向性影响;不准以任何形式为评审对象跑奖要奖,为其介绍关系、请求关照等;不准接受提名方、评审对象任何可能影响评审的活动安排,任何形式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不准作为候选人参与任何科技奖励的奖项评选;不准未经批准出席社会科技奖励颁奖等活动。

相较于2015年《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暂行规定》中对评审组织者及其工作人员的九项规定,“八不准”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措辞由“不得”变为“不准”,覆盖年度奖励评审工作全流程,精准指向评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端行为。

“八不准”的出台,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以有力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国家科技奖励评审工作风清气正的缩影。

今年以来,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强化对国家科技奖励评审工作的监督,采取现场监督、调研督导、约谈会商等多种方式,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推动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监督工作具体化、常态化。“与科技部党组进行专题会商,研究国家科技奖励评审领域廉政风险重大问题,发送监督建议函,督促限期整改。”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2018年以来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信访举报数量持续上升以及巡视反馈的问题,多次约谈奖励办主要负责同志,指出存在问题,督促责任落实,维护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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