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管理一般包括: 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合同谈判与签订五个阶段。
1.项目建议阶段: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申请) 是项目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时所必须的文件,是该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本单位的发展战略等,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选择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2.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通过对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一种综合性的分析方法。可行性研究具有预见性、公正性、可靠性、科学性的特点。
3.项目审批阶段: 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的规定,招标选定或委托具有相关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
4.项目招投标阶段:在项目获得审批同意后,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标,确定承建单位。
5.项目合同谈判与签订阶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即进入合同谈判阶段。合同谈判的方法一般是先谈技术条款,后谈商务条款。
技术谈判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技术附件内容、合同实施技术路线、质量评定标准、采购设备系统报价以及人员投入开发的比重等。商务谈判的主要内容即投标函中的基本条件,包括投标价的优惠条件、质量、工期、服务违约处罚和其他需要谈判的内容。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的条款一般应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一、项目建议书的核心内容
项目建议书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项目的必要性。
(2)项目的市场预测。
(3)产品方案或服务的市场预测。
(4)项目建设必需的条件
二A、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可行性研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投资必要性:主要根据市场调查及预测的结果,以及有关的产业政策等因素论证项目投建设的必要性
2)技术可行性:主要从项目实施的技术角度,合理设计技术方案,并进行比较、选择和评价。
3)财务可行性:主要从项目及投资者的角度,设计合理财务方案,从企业理财的角度进行成本预算,评价项目的财务盈利能力,进行投资决策,并从融资主体(企业)的角度评价股东投资益现金流量计划及债务偿还能力。
(4)组织可行性:制订合理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设计合理的组织机构、选择经验丰富的管理员、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制订合适的培训计划等,保证项目顺利执行。
(5)经济可行性:主要是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衡量项目的价值,评价项目在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有效配置经济资源、增加供应、创造就业、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效益。
(6)社会可行性:主要分析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包括政治体制、方针政策、经济结构、法律道德、宗教民族、妇女儿童及社会稳定性等。
(7)风险因素及对策:主要是对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组织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及社会风险等因素进行评价,制订规避风险的对策,为项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二B、可行性研究阶段
(1)机会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对投资项目或投资方向提出建议,并对各种设想的项目和投资机会做出鉴定,其目的是激发投资者的兴趣,寻找最佳投资机会。
(2)初步可行性研究:是介于机会研究和详细可行性研究的一个中间阶段。是在项目意向确定后,对项目的初步估计。初步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及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与详细可行性研究相同,所不同的是占有的资源、细节有较大差异。
(3)详细可行性研究:是在初步可行性研究基础上认为项目基本可行,对项目各方面的详细材料进行全面地搜集和分析,对不同的项目实现方案进行综合评判,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绩效进行科学预测,为项目立项决策提供确切依据。详细可行性研究需要对一个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依据会影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是一项费时、费力且需一定资金支持的工作,特别是大型的或比较复杂的项目。
二C、项目论证
“先论证,后决策”是现代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项目论证应该围绕着市场需求、开发技术、财务经济三个方面展开调查和分析,市场是前提、技术是手段、财务经济是核心
项目论证的作用:
项目论证是确定项目能否实施的依据。
项目论证是筹措资金、向银行贷款的依据。
项目论证是编制计划、设计、采购、施工以及机构设备、资源配置的依据
项目论证是防范风险、提高项目效率的重要保证
项目论证的内容:
《1》项目运行环境评价
2)项目技术评价。
(3)项目财务评价。
(4)项目国民经济评价
(5)项目环境评价
(6)项目社会影响评价。
(7)项目不确定性和风险评价
(8)项目综合评价等。
三、项目评估
项目评估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由第三方(国家、银行或有关机构)进行的评估过程其目的是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客观性,为银行的贷款决策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项目招投标
(1)招标。招标可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招标代理等。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代理: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投标活动流程一般分三步。
第一步:编制标书。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步:递交标书。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即已经过了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当原封退回,不得进入开标阶段。
第三步:标书的签收。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且必须履行完备的签收、登记和备案手续,任何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3)评标。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相关领城专家、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代表等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人数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4)选定项目承建方。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第二,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需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6)合同签订。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四B、供应商项目立项
系统集成商进行项目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通过立项方式为项目分配资源。
(2)通过立项方式确定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有助于提升人员的积极性。
(3)以项目型工作方式,提升项目实施效率。
系统集成供应商在进行项目内部立项时一般包括的内容有项目资源估算、项目资源分配、准备相任务书和任命项目经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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