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13种重要廉洁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二)(三)(国有企业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廉政风险防控

1、廉政风险点表现形式

(1)未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2)利用职务便利封官许愿、营私舞弊,使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干部选拔,或使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3)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泄露干部考察、酝酿、决定、考试试题等环节中不允许公开的内容。

(4)在干部选拔环节中,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5)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6)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要求或者指使提拔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7)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刻意隐瞒或未正确处理。

(8)竞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拉票、贿选、小团伙等违规行为。

2、防范措施

(1)认真执行上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修订完善公司关于中层干部任免工作制度,严格规范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执行部门:党委组织部

(2)严格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动议、提名、酝酿、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纪检意见、组织人事部门建议、党委讨论决定、个人事项核查、公示、任职等11个程序。

——公司党委、党委组织部

(3)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好选拔人员的充分调研,干部选拔任用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后方可任用。

——执行部门:党委组织部

(4)严格执行公示和纪检审核程序,加强群众监督和纪检部门的监督。

——执行部门: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

(5)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杜绝在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执行部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

(6)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发现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执行部门:公司党委、纪委

(三)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廉政风险防控

1、廉政风险点表现形式

(1)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重要节点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接受个别部门场站、人员的好处拉拢,发现问题不作处理或降低整改条件或减轻处罚。

(2)在发生事故时,为维护局部利益,采取对事故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以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3)场站人员岗级调整、培训、考试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行为。

(4)安全生产管理及指标考核过程中,部门、场站私自编造假资料、假数据,以取得公司奖励或避免被考核。

(5)借配备生产用品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的机会,接受供应商的好处,将公司采购信息泄露给对方;或借公司采购生产设备之机,为自己亲戚、朋友、特殊关系人提供物资采购的便利条件。

(6)接受供应商贿赂,对公司购进低质、高价安全生产用品进场检验时放松标准和要求。

(7)将生产用品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变相处理挪为私用、他用。

(8)场站废旧物资不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违规截留或私自处理变卖场站库存设备、废旧材料,将设备材料、处理款私分、私用。

2、防范措施

(1)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和工作流程,形成相互监督、制衡管理机制。

——执行部门:安全生产部、各场站

(2)加强对相关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的审核,规范生产物资采购、招标等工作流程,加强对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执行部门:计划发展部、安全生产部、财务产权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审计)

(3)严格场站出入库工作流程,定期盘点场站库存物资。

——执行部门:计划发展部、各场站

(4)加强部门、场站人员的廉洁从业和职业道德的经常性教育,定期汇报部门廉洁从业情况。

——执行部门:安全生产部,各场站

(5)发挥党支部及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职能,做好所辖部门、场站人员的廉洁教育和监督。

——各党支部

(6)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和效能监察,防微杜渐,杜绝发生各类不廉洁行为。

——执行部门:党群工作部(监察审计)

(7)坚持挺纪在前,针对发生违规事件,严格按照党纪条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公司党委、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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