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指导员作用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的政治组织能力、经济发展能力、社会建设能力、文化引领能力、乡村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指导员作用的意见》。

《意见》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市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把一村一名大学生作为乡村振兴指导员管好用好”的决策要求,把全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列入乡村振兴指导员管理,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关键力量,建平台,组专班,明职责,建立健全常态化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指导工作机制,帮助村“两委”提能力、聚合力、强实力,理思路、谋出路、蹚新路,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意见》指出,乡村振兴指导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乡村两级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靠当地干部群众,围绕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各项工作,聚焦基层党建、项目建设、监测帮扶、产业就业、民生实事、村情民意、政策宣讲、乡村建设、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乡村领域工作,全面提升政治组织、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文化引领、乡村治理“五种能力”,推动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在乡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张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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