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科院昆明分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西部之光”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2023年度“西部之光”项目申报工作及2019年度入选者终期评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及执行期限  

1.项目类别:中科院拟择优支持我所“西部青年学者”(院外)项目2项,立项项目重点支持西部优秀青年人才及其团队开展科研工作。  

2.支持经费:专项经费20万元/项,主要用于科研活动、小型仪器购置、人员费用和访问交流。项目执行期为3年(从获得院拨款支持年度算起)。  

(二)申报人条件  

申报人为我所在编职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西部地区研究所已连续工作3年(含)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获得过“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三)报送材料、答辩时间  

请申报人于7月5日前将《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申请表》电子版提交到科研处(联系人:李菲),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时,申报项目情况需准备PPT)。  

二、2019年度入选者终期评估工作  

2019年度入选者根据通知要求准备好《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入选者终期考核评估表》和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入选者终期考核汇总表,于7月5日前将电子版提交到科研处。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时,终期评估项目情况需准备PPT)。     

 

 

附件: 

1.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申请表  

2.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入选者终期考核评估表    

3.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入选者终期考核汇总表  

4.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发人字〔202059号)       

 

 广西植物研究所组织人事处 

广西植物研究所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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