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田镇坚持党建引领,严格贯彻落实公益性岗位就业政策,认真执行上级要求,严格人员的认定,加强监管,在上级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局的指导框架下开发公益性岗位。近两年来,甘田镇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5批次896个岗位,使大批就业困难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及脱贫人口实现了再就业,进一步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实现稳就业促增收。
强化选人用人,严格选聘程序。按照“四个不摘”总体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人口及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从事公益性岗位,使困难家庭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同时,严格选聘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镇政府审核、县乡村振兴局、人社局审批的程序进行。由脱贫户或监测户自愿向村“两委”进行书面申请。村委根据其本人申请情况,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择优选择,并对推荐人选基本信息及遵纪守法情况予以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将选定名单、工资标准、工作职责情况在本村内进行公示,公示后再经过上级审核备案通过后签订合同上岗。
强化考勤管理,专人专责监督。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各村党支部书记、各村协管员专门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常态化管理,确保专人专责监督。同时明确每一个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打破“大锅饭”现象,避免出现干多干少都一样的局面。并对外出务工等原因挂岗、冒名顶替等人岗不适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公益性岗位资格,对不能从事现任工作的或自愿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给予及时调整。截至目前,共调整更换32名人岗不适人员,进一步优化了公益性岗位队伍。
强化资金审批,严格规范使用。严格以乡村公益性岗位考勤制度作为工资发放依据,各村于每月末将考勤考核情况报镇就业社保中心,由镇就业社保中心于当月月底,填制、汇总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利用一卡通系统报送相关人员信息,由县级部门拨付资金到个人账户,避免出现漏发、错发等现象,切实保证上级衔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强化人员帮扶,建立退出制度。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退出制度,明确退出情形。对已实现其他渠道就业、不能坚持岗位工作、服务期满或因其他原因退出等情形的退出岗位人员建立实名制清单,纳入就业帮扶对象,跟踪其就业意愿和就业去向,落实“251”(2次就业指导,推荐5个岗位、推荐1个培训项目)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其二次就业。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426次就业指导,1065次岗位推荐,213次项目推荐,落实岗位412个。
作者:杨宗霖
编辑:龚家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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