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政法委召开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青海省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

近日,青海省委政法委召开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林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全面系统梳理今年以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短板、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砥砺奋进的精气神,以更加昂首阔步、奋楫笃行的新姿态,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青海省委政法委召开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青海省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省直机关工委的直接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和历届委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机关党委、纪委认真履行党建职责,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总要求,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机关党建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党的建设伟大事业的战略高度,对机关党建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学、细照、笃行,聚焦政法主责主业抓党建,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要压实党建责任。委务会要把党建工作和政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机关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机关党委要履行好党建专责机构的工作职责,机关各党支部要持续抓好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要落实党建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机关党支部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流程体系、责任体系,使党内生活庄重、严格、规范。三要拓展党建载体。围绕委机关担负的工作职能,继续深化党建带综治维稳、党建带乡村振兴、党建带生态保护、党建带民族团结、党建带精神文明、党建带依法治理,充分发挥党建与群团组织的互动促进作用,切实激发党建工作活力,提升党建工作实效。四要规范支部生活。持续巩固“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成果,聚力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五项基本建设”,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从要素建设向功能建设转变、从局部发力向整体提升转变,推动机关党支部组织能力全面提升、政治功能更加凸显、党建引领显著提高。五要强化纪律监督。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若干措施》,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做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排查廉政风险隐患,不断健全防控机制,推动构建监督执纪体系。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能奉献的过硬队伍。一要做到政治“强”。必须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始终做到坚定理想信念,保守初心使命,对党绝对忠诚。二要做到法律“专”。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个领域专业的法律知识、法律条文,努力在法律方面做到专业,做群众的引领者。三要做到工作“实”。准确理解和把握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在工作中真正做到摸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干实事。四要做到作风“硬”。切实加强党风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四风”。不断提升和改善工作作风,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积极树立正能量和正气。五要做到学习“勤”。积极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和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政策,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提升个人理论素养,更好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六要做到自身“严”。任何时候都要守住底线,不为利益所动。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管好自己、带好队伍。普通党员要加强自律,经得起诱惑。领导班子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全面监督,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发挥机关纪委监督职责,着力构建贯通联动的监督执纪格局。七要做到生活“舒”。做到会工作更会生活,工作时认真努力,生活时快乐舒适,努力培养良好家风,管好家人、教好子女,真正做到有格局、有正确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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