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建工作指标一并纳入考核体系,使党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在布置具体业务的同时,要同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检查、考核具体业务效果的同时,也要检查考核思想政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到“抓思想,从具体业务出发;抓具体业务,从思想入手”,使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实实在在的内容,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具体来讲,行政领导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关心和支持主要表现为:(1)行政领导在工作安排上要统筹兼顾,保证党支部有必要的时间及开展支部活动的必要经费;(2)指导机关党支部围绕本部门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行政业务工作中去。(3)要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之内,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支部和党员的监督。
正确处理机关党支部与部门行政负责人的关系。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对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工作,改进工作;要把党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征求行政领导的意见,遇事多同行政领导商量解决,取得行政领导的支持、关心和必要的帮助。行政领导对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要多关心、多支持、多帮助、列入部门工作目标,充分重视和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加强部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要力求“实、活、新”。所谓“实”,就是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活”就是教育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管理模式要自主、多样、有效,坚持“三少三多”,即少一点指令性,多一点指导性,少一点统一模式,多一点主观能动性,开展活动多注重实效,少讲究形式。“新”,就是要敢于创新,适应新形势,研究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规律,以增强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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