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增进民生福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1991年,我国提出“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30多年来,各界人士始终为建设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不懈努力。当前,加快发展个人养老金,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全体国民养老金待遇水平、利好亿万百姓生活福祉的国之大计,也是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助力。作为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核心政策文件,《办法》的发布为我国个人养老金发展奠定了实质性的政策基石,是我国养老金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
《办法》体现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三大核心特征:
第一,设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税收优惠给到个人。《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施完全积累,封闭运作,鼓励长期领取。个人养老金账户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设置每人每年12,000元的年度缴款额度上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个税改革后我国个税缴纳人数超过6500万人,有望每年为资本市场带来千亿级长期资金。
第二,个人自主投资,明确个人养老金产品类型。《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投资计划由个人自主决定,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个人养老金产品及其发行、销售机构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基本特征。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销售机构应为参加人提供便利的购买、赎回等服务,在符合监管规则及产品合同的前提下,支持参加人进行产品转换。
第三,发挥金融机构的专业作用,明确各类机构职能。《办法》明确,参与金融机构包括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的商业银行,以及经金融监管部门确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管理,提供包括开立资金账户、资金账户额度管理、信息报送等各项服务。销售机构面向投资者销售纳入范围的个人养老金产品,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协助参加人在信息平台在线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专业机构各司其职,合力为投资者的个人养老金投资保驾护航。
同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政策适用范围和业务开展原则,并对个人养老金业务提出了资产安全性、运作稳健性、投资长期性、服务便利性的基本要求。随着《规定》正式落地,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参与服务个人养老金发展迈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
产品方面,《规定》指出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期间,优先纳入连续四个季度规模不低于5000万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2亿元养老目标基金,进一步拓宽了养老目标基金的纳入范围,让更多优秀的管理的重要产品载体,经过多年发展实践,截至2022年10月末,我国已有52家基金管理人发行成立191只养老目标基金,持续积累投资管理经验,为市场注入了一批有着长期稳健收益的产品。此外,待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推开后,将纳入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运作合规稳健且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等。这一规定将极大拓展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公募基金产品范围,也为专业机构帮助投资者进行养老账户的多元配置提供更加丰富的底层资产。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将长期资金引入资本市场,优化投资者结构,促进市场长期稳定发展。
销售和服务方面,《规定》对基金销售机构在经营状况、内控合规、考核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个人养老金基金要求单设份额,只面向个人养老账户的投资者,该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用,可以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费率优惠,同时考虑退休前的财富积累,在收益分配方式上采取红利再投资。这些规定彰显公募基金行业服务养老投资的人民性、公益性和普惠性,延续了要求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是保护投资者长期利益的重要体现。为提升老百姓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的便利性,《规定》还拓宽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形式,除现金缴费之外,也可以将赎回其他基金份额的销售结算资金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能够提升个人养老金参与积极性。此外,《规定》明确指出,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投资顾问服务管理规范将另行制定,为投资顾问未来参与服务个人养老投资、提供资产配置解决方案预留了空间。
经过24年的规范经营和创新发展,公募基金已成为居民理财和养老金融服务的中坚力量,基金业协会数据统计显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的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社保基金等各类养老金超过4万亿元,占我国养老金委托投资规模的比例达到50%,为我国居民的养老财富保值增值贡献力量。同时,公募基金也为养老金贡献了长期持续的收益,根据全国社保基金披露的年度报告显示,我国社保基金自成立至2021年底实现了8.3%的年均投资收益率。近几年基金行业围绕个人养老金的产品设计、投资管理、客户服务、系统建设等各方面持续进行相应准备,为推动我国个人养老金事业的发展做着不懈努力。
汇添富基金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养老金业务,致力于服务大众养老理财需求,始终将其作为公司发展的长期战略重点,持续集中优势资源积极投入。制度建设方面,汇添富担任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中国基金业协会养老金专业委员会首届会员等,持续深入地开展养老金国际实践和相关政策的研究;团队建设方面,组建了“有平台、有团队、有体系、有实战”的“四有”FOF投资团队;产品体系方面,汇添富的产品涵盖了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基金中基金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等各类型产品,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公司旗下已成立8只养老目标基金,涵盖目标日期、目标风险策略,满足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客户需求,成立满3年的养老2050、养老2040、养老2030,成立以来回报分别为35.75%、38.78%、29.21%,服务超过22万客户,为投资者带来了较好的长期投资体验和可观的长期业绩回报;投资者教育方面,汇添富在官网主页、现金宝APP、自有视频账号等流量入口积极开展投资者养老金融教育,通过多种创意形式普及养老金最新政策。此外,汇添富投顾也于2021年底正式上线,践行“精品投顾战略”,重点推出五大核心投顾策略,而养老投资正是其中关键的一项场景策略。
“个人养老金”新征程正式开启。立足国家养老保障大局,作为公募基金行业的一份子,汇添富基金将不负责任和使命,在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坚守人民至上,携手各方力量,进一步推动养老金制度体系完善,积极打造个人养老金发展生态、持续提升公司在投资管理、产品设计、客户服务、系统建设等各方面的核心能力,为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中国老百姓养老资产的保值增值贡献更大力量!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文仅用于沟通交流之目的,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涉及的观点和判断仅代表我们对当前时点的看法,基于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所涉观点和判断后续可能发生调整或变化。“养老”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汇添富养老2030三年持有混合(FOF)2018-12-27成立以来各年及2022年上半年业绩和基准分别为(%):10.73/19.26、35.13/14.7、2.39/0.81、-10.74/-4.74。添富养老2040五年持有混合(FOF)2019-04-29成立以来各年及2022年上半年业绩和基准分别为(%):12.44/3.17、42.56/17.82、4.45/0.42、-8.75/-6.63。汇添富养老2050五年持有混合(FOF)2019-05-17成立以来各年及2022年上半年业绩和基准分别为(%):12.24/6.68、41.83/20.66、6.58/0.11、-11.55/-7.59。数据来源:基金各年年报及2022年半年报,数据截止20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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