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各研究中心: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办通〔202175号)精神,为做好我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对象

全所在职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

二、学习考试时间

即日起至20211231日。

三、学习考试方式

在“广西普法云平台”http://www.gxpf.cn/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栏目或学法网站(http://exam.gxpf.cn)进行学习和考试,也可使用手机在“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学法”栏目登录后进行学习和考试。登陆用户名为:个人中文名字+出生年月日(如张三,198911日出生,用户名为:张三19890101),初始密码:8888

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分值不满意,可再次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可登录电脑网页下载保存和打印。

四、组织实施

各部门、各中心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个人考试结果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原始材料来源和年度考核、提拔任用、评优表彰等参考依据之一,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不能评优评先。

 

 

                                    广西植物研究所纪检监察室

                                           2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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