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2021年清明、“壮族三月三”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研究中心、处室:

2021清明、“壮族三月三”假期将至,为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管理,强化责任担当

各党支部、各研究中心、各处室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加强对中心(处室)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明确纪律要求,早打招呼早提醒,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做到文明过节、廉洁过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坚决制止,对违纪违规问题要迅速报告。

各研究中心、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带好队伍。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安全文明祭扫,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严格家风家教,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带动形成良好的节日风气。

二、増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

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要求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三、强化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贯彻落实。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潜入地下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履职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又要追究有关党支部和部门相关领导责任。

干部群众如发现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行为,请及时向所纪委、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0773-3550097;电子信箱:5732606@qq.com

                                  

中共广西植物研究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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