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会收支管理办法
天津工会收支管理办法
为加强天津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保障工会经费的正当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天津工会制定了《天津工会收支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各级工会组织的财务管理。
二、经费来源
工会经费来源于工会会员的会费。会费按照会员等级和年度会费标准收取。
三、经费支出
1.工会组织活动支出
(1)工会组织举办各种活动支出,包括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节日的庆祝活动、职工文艺活动、体育比赛等。
(2)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支出,包括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和提供帮助等。
2.工作经费支出
(1)工会组织办公经费支出,包括工会办公室的建设、设备购置等。
(2)工会组织其他支出。
四、经费管理
1.工会经费必须严格执行预算制度,按照规定用途支出。
2.工会经费必须实行公开制度,向会员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3.工会经费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经费支出进行审计。
五、附则
本办法所称工会会员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在工会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人员;
(2)具有 regular income(稳定的收入)的人员;
(3)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天津工会委员会
2023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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