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数字办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福建省数字办信息化项目的管理,提高信息化项目的质量,保障信息化项目的良好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外侧章》等相关法律法规,福建省数字办制定了《福建省数字办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数字办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二、项目申报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填写《福建省数字办信息化项目申报书》,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简介;
(3)项目需求分析;
(4)项目可行性分析;
(5)项目预算和进度安排;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遵守福建省数字办制定的信息化项目申报流程和标准,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项目管理
1. 项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
2. 项目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需求的分析和论证,确保项目符合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信息化发展要求。
3. 项目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管理和监控,确保项目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和质量标准,避免项目失败和损失。
4. 项目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管理和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四、项目验收
1. 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福建省数字办制定的信息化项目验收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
2. 项目验收应当包括项目需求验收、可行性验收、技术验收、质量验收和进度验收等环节。
3. 项目验收单位应当对项目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4. 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应当向福建省数字办提交验收报告,福建省数字办应当对项目进行评估和评价。
五、其他规定
1. 项目单位应当遵守福建省数字办制定的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按时按质完成。
2. 项目单位应当遵守福建省数字办制定的信息化项目验收标准,按时按质完成项目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福建省数字办应当加强对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信息化项目的良好实施和按时按质完成。
福建省数字办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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