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湖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财办农[2019]60号)和《湖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手册》(财办农[2019]61号),现就湖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绩效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贫困地区的经济状况,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同发展。
二、绩效指标
本次绩效管理重点考核以下指标:
1. 扶贫项目完成情况:包括扶贫项目的设计、实施、验收等过程,以及扶贫项目的实际效果。
2. 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包括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就业情况等。
3. 产业发展情况:包括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情况、产业效益和产业竞争力等。
4.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交通、电力、水利等建设情况。
5.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情况:包括贫困地区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情况。
三、绩效管理流程
1. 制定绩效指标:根据湖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
2. 开展绩效评估:按照绩效管理指标,对扶贫项目和贫困地区进行绩效评估。
3. 绩效反馈:对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 绩效监控: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
四、绩效管理方法
1. 目标管理:对扶贫项目和贫困地区的绩效目标进行明确,确保目标能够得到有效实现。
2. 绩效评估:对扶贫项目和贫困地区的绩效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目标。
3. 绩效反馈:对评估结果进行反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绩效。
4. 绩效监控: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确保扶贫资金的正确使用。
五、绩效管理结果
1. 扶贫项目完成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对扶贫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完成较好的项目给予奖励,对完成较差的项目进行批评指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根据评估结果,对贫困人口收入水平进行评估,对提高收入水平的项目给予奖励,对降低收入水平的项目进行批评指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产业发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对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发展较好的项目给予奖励,对发展较差的项目进行批评指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对建设较好的项目给予奖励,对建设较差的项目进行批评指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对建设较好的项目给予奖励,对建设较差的项目进行批评指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绩效管理奖励
1. 扶贫项目完成情况:对完成较好的扶贫项目,给予一次性奖金,以鼓励贫困地区更好地开展扶贫项目。
2. 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对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金,以鼓励贫困地区更好地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
3. 产业发展情况:对发展较好的扶贫项目,给予一次性奖金,以鼓励贫困地区更好地发展扶贫项目。
4.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对建设较好的扶贫项目,给予一次性奖金,以鼓励贫困地区更好地发展扶贫项目。
5.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情况:对建设较好的扶贫项目,给予一次性奖金,以鼓励贫困地区更好地发展扶贫项目。
七、绩效管理监督
1. 绩效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绩效反馈:定期向贫困地区和扶贫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绩效反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扶贫资金的正确使用。
3. 绩效监控: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确保扶贫资金的正确使用。
4. 绩效奖励:根据评估结果,对绩效较好的贫困地区和扶贫项目进行表彰,以鼓励贫困地区和扶贫项目更好地发展。
以上就是本次湖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1960号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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