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验”开出“抓前端、治未病”良方
大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潘英健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司法是各种纠纷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不能成为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唯一途径。当前,随着立案登记制的推行、诉讼收费的全面下调、行政诉讼收案范围的扩大以及民商事案件管辖标准的调整,纠纷进入法院的门槛更低了,司法离群众更近了。一时间,涨潮般的纠纷未经过滤涌入了法院,法院的案件量与日俱增。“遇事找法”渐渐变成了群众口中的“遇事找法院”。
面对不断增大的案件压力,廊坊中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重塑廊坊经验,这是全面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更是廊坊法院运用法治思维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以法治方式推动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有力探索,为“抓前端、治未病”开出了一剂良方。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廊坊经验”在传承中不断丰富发展
上世纪50年代,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锡五到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别古庄人民法庭蹲点调研,系统总结廊坊地区调解经验,为“廊坊经验”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经过70年的不断发展,今天的“廊坊经验”由“注重诉讼调解”发展为“诉内诉外并重双循环”,优化为诉源、案源、访源“三源共治”,从源头上减少诉的形成、案的衍生、访的产生,6次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最高人民法院推介,成为“枫桥经验”河北法院实践样本,至今历久弥新,充满活力,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新经验,带给我们新的思考和启示。
“廊坊经验”的核心是“以人民为中心”,落脚点是让群众得实惠。这与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本质要求是一脉相承的,与建设“平安中国”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当前,廊坊两级法院大力推进的“廊坊经验”重塑工程又为其赋予了新的内涵:一是“一切为了群众”。无论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还是建设平安、促进发展,其目的都是为了群众,让群众获得幸福感、收获感、安全感。二是化解矛盾纠纷。化解纠纷、解决矛盾不仅是精髓,而且是本质。重塑“廊坊经验”必须牢固确立“群众主体”这一根本,紧紧把握“化解矛盾”这一本质,根据时代变化特点,认识和把握其发展规律,从中提炼出符合新时代特点的“廊坊经验”本质内涵,也即保平安促发展,强管理促服务,惠民生促稳定。
“廊坊经验”的不断丰富发展是一个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不断实践、反复探索的过程,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在深化诉源治理中推进重塑“廊坊经验”的实践探索
在近几年的多元纠纷化解、诉源治理工作中,大厂法院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挥法院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积极重塑“廊坊经验”,以一手抓“末端”办案工作,一手抓“前端”诉源治理的工作思路,探索诉源治理新方式方法,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
与此同时,一些长期困扰法院发展、影响纠纷解决效果的问题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诉讼调解较为重视,诉前调解抓得不够。二是法官调解较为重视,社会调解抓得不够。三是传统领域调解较为重视,新兴领域调解抓得不够。上述问题,既是全国法院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遇到的普遍问题,也是困扰大厂法院多元化解纠纷、诉源治理的瓶颈问题。
对此,大厂法院在推进“廊坊经验”重塑工程的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设立调解前置程序,引导立案群众选择高效便捷的多元解纷方式,家事邻里、金钱债务、侵权损害等常见纠纷,委派镇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案件,由驻中心律师或特邀调解员调解;涉群体、涉稳案件或行政争议,由法官和调解员组成调解团队,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商化解。同时,依托“冀时调”平台开展诉外线上调解,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2023年以来,委派调解案件256件,诉前调解纠纷2473件,其中线上调解942件;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分流率60.39%,调解成功率55.12%。二是强化诉中分流过滤,进一步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对诉前调解不成的民商事案件转立案,按照繁简程度再次分流,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移送速裁团队快审快结;对于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按照类别移送相关业务部门办理,法官围绕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判决,形成以案件诉前调解、简案速裁为中流、繁案精审作后盾的调判模式。2023年以来,我院分调裁审占比始终保持65%以上,速裁快审平均期限不足16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475件,同比提高57.28%。三是类案示范以判促调。转变以往系列案件“快审速判”的工作思路,针对当前拖欠物业费纠纷案件、拖欠劳务费纠纷案件逐年倍增的情况,以此两类为尝试,提出“以判促调”,即涉及拖欠物业费、劳务费的案件,选取具有典型性或有影响力的案件及时立案受理,并在调解不成后,及时裁判,通过个案的审理或判决,能够清楚裁判结果及相应法律后果,为调解做好铺垫。2023年以来,近60%的物业类纠纷通过调解、撤诉方式化解。四是能动司法,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大局。着重分析研判诉讼高发领域、新类型纠纷、涉诉信访和社会治理热点问题,对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提出法律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的发生;积极推进金融纠纷“两前化解”,组织召开大厂县金融纠纷“两前”化解推进会,自今年7月1日起,县域内金融纠纷先由廊坊市银行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大厂农商行调解室进行“成案前”的先行化解,促进县域金融领域健康发展;开展“入企送暖”活动,走访企业30余家,法官与企业家“面对面、解难题”,有效降低企业涉诉风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这些工作的特点在于:一是实现了多元化解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的专门化、制度化,规范化,指引大厂法院多元化解、诉源治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二是致力于案件甄别筛查,“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运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尽全力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实现诉源治理目标。三是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帮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深刻把握新时代职责使命,以重塑“廊坊经验”为发力点,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背景下,人民法院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和任务,应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清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定位,以重塑“廊坊经验”为发力点,创新思路、积极作为,抓牢诉源、案源、访源“三源共治”,积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一是积极推动形成社会治理大格局。充分认识到党的领导是推进诉源治理的根本保证,牢牢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找准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的职责定位,为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体系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积极主动向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推动建立健全长效考核机制,扭住质效考核指标“牛鼻子”,以考核“指挥棒”推动诉源治理行稳致远。
二是抓牢抓实主责主业。目前,诉讼依然是化解纠纷的主渠道。要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时刻抓紧主业,依法高质、高效审理、执行进入诉讼阶段的纠纷案件。一要继续实施好案件繁简分流,依据纠纷性质、繁简程度、案件当事人情绪状况等因素,精准适用符合具体案件特点的程序,以实现不同案件在诉讼系统内的合理分流,力争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推动案件依法高效流转;二要全面推进诉讼调解工作,推动在广大干警中形成“愿调”、“善调”、“乐调”的良好氛围;三要加大委派、委托调解力度,尤其是对于物业合同纠纷等多发易发可能涉群体性案件,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示范作用,源头化解大量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众多纠纷。
三是完善调解工作的奖励及保障机制。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实行调解员有偿服务,大力表彰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让调解员辛勤的劳动、诚挚的付出得到应有的回报。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协商建立业务指导与培训交流机制,进行法律知识、调解技能的指导和培训,以提高调解人员、行政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和纠纷解决技能。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到社会群体中情、法、理之间的冲突与张力,在办案过程中,明天理、晓情理、释法理,做精做细做实释法说理工作,公正妥善高效处理案件,回应群众期待,赢得群众支持,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带有普遍教育意义的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做好司法宣传工作,积极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群众选择便捷便利的纠纷处理方式,力争将多数纠纷就地化解,消化在法院之外。密切关注群众对法治的新期盼新需求,聚焦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回顾“廊坊经验”的实践与探索,我们深深的认识到“廊坊经验”的新内涵及新特征。迈向新时代、走向新征程,我们将继续坚定信仰、信念和信心,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耐心、细致、周到、贴心的司法服务,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收获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焦子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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