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的职能部门为审计部,审计部直接隶属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直接领导,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同时,审计部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概括地说,审计部职责定位于董事会权利的延伸,主要负责拟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开展对公司及其分、子公司财务收支、经营绩效、内部控制、负责人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专项经济责任、基建工程管理以及预、结算、经济合同的审计,并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为加强内部控制,明确内部审计责任,规范合同审计程序,维护财经法纪,促进管理和防范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制订了督察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汇编》。内部审计制度分三个层次,第一层:制度类——《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用以明确审计职责,规范全体审计工作。第二层:规范及管理办法类,包含《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采购业务审计管理办法》等3个制度,用以规范审计流程,以上两层均进入公司制度汇编;第三层:工作指南类,包含《外协、外包件价格审核标准》、《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细则》、《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细则》、《经济效益审计工作流程》、《经营目标审计工作细则》、《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细则》、《生产与仓储作业审计工作细则》、《财务管理审计工作细则》、《物资采购作业审计工作细则》、《销售作业审计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工作保密细则》、《经营单元审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办法》、《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审计人员激励考核实施细则》,《总部审计部新员工入职须知》共15个操作细则,主要用于规范和指导、管理和考核具体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部,下设综合审计室、经济效益审计室、经济责任审计室及职能审计室等4个科室;分子公司设立审计部门或审计岗位,公司审计部对其业务进行指导,其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总部派驻。目前公司审计系统共有审计人员98人,其中:财务审计人员48人、合同审计人员32人、基建审计人员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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