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第二批)开始征集(2022年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

来源:【西安日报】

西安新闻网讯 9月1日,记者从陕西省科技厅获悉,2024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第二批)开始征集,相关通知和申报指南已于8月28日印发。

征集类别包括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三领域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本次项目征集类别为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工业领域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储能、高性能计算与工业软件等;

农业领域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包括主要粮油作物高产高效关键技术集成示范、耕地保育与农田增产提质技术研发与示范、乳制品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数字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等;

社会发展领域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包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新技术研究创新链(群),恶性肿瘤诊治关键技术研究创新链(群),中医药现代化和创新药物研发创新链(群),生物技术和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创新链(群),生态环境保护与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研究创新链(群)等。

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项目严禁转包分包

牵头申报单位应为陕西省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注册(登记)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和任务分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省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含2024年定向委托项目、2024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第一批)项目以及本次申报的重点创新链项目。

项目严禁转包、分包。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优先支持在秦创原总窗口等孵化载体落地的项目

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进行在线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按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申报流程为: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直报单位除外)逐级审核,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电子申报材料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单位申报时间:2023年8月29日9:00至2023年10月10日17:00。

部门推荐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13日17:00。

优先支持在秦创原总窗口(西咸新区)、省级以上高新区、经开区等孵化载体落地的项目。

重点产业创新链每个创新点支持经费50-100万元

重点产业创新链下设若干创新点,原则上重点产业创新链每个创新点支持经费50-100万元。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

项目承担单位须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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