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拉萨讯(记者 李梅英)近年来,西藏自治区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在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全区科技管理部门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科技管理职能进一步优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改革中,西藏自治区着手修订《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完善《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办法(试行)》等办法,修订《西藏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逐步完善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同时,西藏自治区落实“四梁八柱”性质改革任务,完成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创新创业等21项具体改革事项,研究制定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30条,出台《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诚信实施办法(暂行)》与科技创新券和科技型企业普惠性奖励政策,持续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并启动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区域科技协同创新专项,加大厅市、厅院(校、所)、厅企联合基金投入力度,拓宽科技创新投入渠道,加大各类科研支持力度,不断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效能。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