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研究并发布。)
一些人认为改革后“科技部不再管项目”,另些人认为是“不具体管项目”……到底管不管项目?“不具体管”的“具体”又指什么?说清楚改革后科技部与具体科研项目之间的管理关系并非易事,需在理论认识上对科技创新体系和科研项目实施体系的整体框架有全景性的理解。
以管理类型维度观察:从业务管理看科技部不再管项目,但从职能管理和行政管理看科技部仍然管项目。
详见《从创新理论视角解读国家2023科技体系改革Ⅳ:科技部是否管项目?(一)》
以项目管理体系维度观察:从临时体系看或可说科技部不再管项目,但从常规组织体系看科技部仍然管项目。
详见《解读国家2023科技体系改革:科技部是否管项目?(二)》
以科技项目实施体系维度观察:从第二层体系看科技部不管项目,但从第一层体系看科技部仍然管项目。
一般的项目实施体系,纵向看有两层次构成:下面是项目部级体系,上面是项目群级体系——实践中也常称为“项目管理体系”。而科技项目实施体系则由三层次构成,除上述两层体系(作为第三层次和第二层次)外,上面还有第一层次——创新中心级体系。对科研项目的管理而言,只要科技部涉及任何层次的体系,同样不能说它不管项目了(相关研究参见《推进创新发展纵向体制改革——创新功能体系两维度认识》一文)。
从科技项目实施体系角度看,改革前,科技部作为第二层体系的一部分和完整的第一层体系发挥着对具体项目的管理作用;改革后,科技部不再作为第二层实施体系的构成,而主要是作为第一层实施体系的构成发挥对具体项目的管理作用。其中,中央科技委员会是第一层体系的主要构成,科技部作为其日常工作的承担主体成为第一层体系的一部分构成,并在项目实施过程遇到重大决策等问题时,第一层体系就表现出对具体项目产生实际管理作用。因此,从第二层实施体系看,可以说改革后科技部不管项目;但从第一层次实施体系看,则不能这么说,且还在加强。
【对科技项目三层次实施体系的补充说明】
科技项目实施体系的第一层体系和第二层体系都是以多类技术线、产品线及其关系为管理对象。科研项目实施中,变化是常态,当变化影响到其它项目计划执行时,需要第二层作出响应;当变化太大——不仅仅是近期目标里的计划调整,而是涉及任务调整、甚至技术或产品方向调整、乃至需要对业务发展规划作出调整时,就需要第一层体系作出响应。
常规项目实施过程的确定性强,由项目部负责项目执行,由项目管理体系负责进度、质量和费用等的业务管理及职能管理,如偶尔遇重大偏差或调整需要决策时,再由行政体系采用例外管理等补充方式予以解决,因此在正式的项目实施系统中,两层次体系即可;但科技创新项目不同,科研不确定性随时带来各种希望或不希望的“变”,其中很多不仅项目部层面不能消纳、第二层体系也处理不了,必须由第一层体系介入,且以顶层业务功能的行使为主要内容。
之所以如此,从理论上看这是由于科技创新的业务管理对象有三类:点(创新项目)、线(技术线与产业线)和面(创新发展体系),而传统的工程类项目等如果也看作点,它们项目间没有线和面的影响及纠缠关系,只有诸如资源使用冲突等问题,因此通过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就可解决,不需要第一级体系具备特别的业务功能(相关研究参见《有组织的科研,特殊在对“变”的组织》、《科研工作体系的脆弱性与伪装性——亟待开拓的管理新视域》、《正向研究和逆向研究:冗余性与概率性改善是核心》等)。
****【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品科创说管理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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