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申报2018年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我省2018年继续开展日常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择优资助博士后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博士后经费资助内容
(一)日常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重点资助部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用于日常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分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两类。重点资助每项5万元,主要资助从事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先进环保等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其研究方向、发展潜力具有广泛应用前景,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般资助每项1-3万元,主要资助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项目。
如何申报?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1、申请的范围是2017年度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报项目紧密结合创新创业发展,具备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不受理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面上资助、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等人选材料。
5、项目资助不受理涉密材料。
二、申报程序
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采取个人申请、组织审核、逐级上报、专家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的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申请人登录http://www.hbrsw.gov.cn/a/zhengce/ziliaoxiazai,下载《河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申报2018年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人选情况一览表》,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数据后,打印纸质材料报所在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
2、申报材料初审。各单位审核《河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申报2018年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人选情况一览表》后,按隶属关系逐级报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省直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人选的材料汇总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组织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选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审批确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获得资助项目的人选予以确认。
三、申报材料
1、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综合申请报告,并在报告中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办公电话、手机号码。
2、申请人员所属设站单位用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号、账号等。
3、经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河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申报2018年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人选情况一览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附Word格式电子版。
4、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批准进站做博士后的批文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
有关要求
(一)各级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和设站单位要认真组织好今年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好中选优原则,严格申报条件,确保申报工作质量。
(二)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简要阐述在本行业的影响力。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请于3月31日前将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
联系人:张文进
联系电话:0311-88616777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邮政编码:050051
电子邮箱:rstzw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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