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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胡喆)记者22日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获悉,为了明确参与科学基金工作“四方主体”的诚信责任,就遵守科研诚信规范提供一份较为系统和具有指导性的说明和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制定并公开发布了《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科研诚信规范手册》分别从“四方主体”出发,主要内容包括科研人员诚信规范、评审专家诚信规范、依托单位诚信规范及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诚信规范四部分内容。内容涵盖三个层面:一是通过阐述科学研究、科研管理等活动中应该遵守的相关行为准则,重点说明有关科研诚信“应该做”的方面,作为所有科研人员、评审专家、科研机构和资助机构在科研诚信方面应当达到的行为标准;二是说明有关科研诚信“不能做”的方面,即“有问题”的行为,作为对“应该做”方面的补充说明,同时也是一种警示;三是对科研不端行为作出说明,这是科研活动不能突破的底线。
其中,针对科研人员,手册中明确,“不诚实地表达”“对研究对象的不当处理或伤害”“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通过‘请托、打招呼’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方式影响评审的公正性”“故意隐瞒可能会对社会或公众造成危害的研究信息”等多种行为,将被认定为科研不端行为。
为充分发挥资助机构在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的作用,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启动实施了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从“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五个方面入手,面向科研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等“四方主体”,采取有力措施和政策,督促和激励开展负责任的研究、评审和管理,以协同共治方式共同构建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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