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只有在编人员才能提前途,除此之外的人员很难有前途一说。这是单位性质决定的,不管合同工跟单位签多久的合约或者合同,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事业单位的合同工,短期的叫临时工,长期的叫合同工,都是跟单位或者事业单位委托的第三方签订用工合同的,目前主要有大学生公益岗、劳务派遣、4050、人事代理人员等等。不管是哪种用工形式,不管是跟事业单位签订用工合同,还是跟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这种用工方式对本人来说都一样,无非是薪资待遇不同罢了。待遇最好的是人事代理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对待,很多单位能够做到同工同酬,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其次是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相对一般;大学生公益岗和4050人员最差一些,仅能维持一般的生活水准,对于大学生来说不适宜长干。
事业单位的合同工为什么没有前途,因为不在编,不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就这么简单。那么在编人员都有什么前途?简单来说,不外乎以下几种。
1.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高很多。事业在编人员每年都可以晋薪级,当然是在前一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情况下。除此之外,单位的精神文明奖、绩效工资、目标考核奖等等都会有。单位在工会有公户的,每年还会有一定的工会福利。
2.在编人员可以在聘任岗位上晋级。管理岗在单位有空缺职数的前提下,经主管单位批准,可以通过晋升职务提高个人政治待遇;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本专业内工作5年以上,通过职称评聘,提升专业技术等级;工勤岗工作5年或者累计工龄,通过参加工勤岗等级考试,提高个人工勤等级,从而兑现个人相关待遇。
3.事业编管理岗和专技岗可调任机关。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干部身份的事业编管理岗八级满2年,或者聘任在专技副高级以上职称2年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在行政机关有空缺编制和职务职级职数的情况下,经主管机关党组同意,可以调任进机关工作。
4.在编人员拥有一定的社会资源。不管事业单位什么工种岗位,只要是在编人员,都会面临自己的工作与其他单位有交集交叉,能够通过单位的资源和自身的工作与外界建立一定的联系,时间久了自然会形成自己特有的人脉资源和人际关系。
上述在编人员的好处,非在编人员也就是合同工,一样也无法得到。即便个人再优秀,工作比在编人员都出色,也依然无法改变合同工待遇差、无法提拔、不稳定、地位低等等现实。尤其是在特定环境下,非在编人员很容易被清理。一旦遇到事业单位改革,或者上级有政策要清理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时,合同工因为不在编,首当其冲属于被清理对象,这种“瓷饭碗”,说打破就打破,最基本的稳定性就没有了。
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逢进必考”,合同工想要有前途,只能通过考取正式编制才行。目前,基本没有太多的福利政策给到合同工,特别是很多人关心的公安局的辅警,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是否可以直接转正,目前来看也是困难重重,很多地方都没有这样的政策,需要打通太多关口,不是一个单位想转正就能转正的,至少需要一个地方编制委员会通过才可以。所以,合同工仅仅是一个谋生计的工作,想要有更好的前途,就必须得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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