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民政局多举措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贯彻落实《张掖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张民发〔2023〕84号)文件要求,山丹县民政局多举措推动县属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一、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县共注册登记社会组织77家,其中社会团体4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2家,注销登记“僵尸型”社会组织10家。在社会组织章程中载明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完善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党员信息、年检年报时同步报告党建工作。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数72个(单独建立党支部的7个、联合建立党支部的6个、挂靠组建的59个),党组织组建率达92.3%。

二、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审查标准,细化审查要素,规范审查流程,严格执行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和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审查双重审查制度,突出强化对社会组织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包括法人政治资格审查)、名称、业务范围等审查,严把社会组织登记审核关。会同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严格准入门槛,完善退出机制,拓展社会组织发展领域,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层级、区域、行业和类型分布。提高慈善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占比,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和协同发展。持续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推动完善社会组织清算注销制度,畅通社会组织注销登记渠道。

二、健全社会组织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告制度,严格审核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可行性、必要性和安全性。建立社会组织诚信承诺制度,落实按期换届法定要求。将非营利监管贯穿于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检查和执法等各个环节,稳妥有序整治社会服务机构违反非营利属性的行为。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压实风险防范责任,加强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日常管理、专项检查、重点监管和联合监督紧密结合,构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管理体制,形成多层面、常态化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制度建设,加大抽查审计力度,实现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全覆盖。

四、深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规范社会组织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财务、人事、资产、档案印章证书、活动、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管理等制度。完善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紧盯各类活动重要环节,严守宣传报道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慎重的选择合作对象,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参与单位”等方式与其他主体合作开展活动时,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活动过程监管。(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陈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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