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门峡市委组织部针对乡镇(街道)组织员队伍建设缺统一标准和规范的问题,通过座谈交流、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的办法(试行)》,通过“五个明确”,培育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专职组织员队伍,保证了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明确职务设置。明确专职组织员是在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下,专门从事基层党建工作的专职人员,一般由乡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其中党建办主任应当由专职组织员担任,不断优化岗位设置,提高组织员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明确任职条件。从政治立场、基本能力、作风修养等方面对任职条件提出要求,特别要求专职组织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有一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有利于配备的专职组织员具有抓好党建工作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
明确职责任务。重点从基层党建工作的7方面主要任务入手,着重强调专职组织员主要负责协助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对组织员更好履行职责进行了规范,不断提升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的针对性。
明确日常管理。建立专职组织员备案管理制度、定期例会制度、专项培训制度、考核奖惩制度、退出制度等,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员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组织员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明确组织领导。将专职组织员的配备和专职专责情况,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了县乡党委、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在抓好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方面的具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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