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软件风波”带来的启示(软件产生危机的原因)

【案例】2018年11月2日,长治市一家企业突然收到一份来自上海某公司的法务函,大致内容是“近期我们注意到贵公司员工使用了我公司某系列软件,但经过我们正版用户数据库系统确认,贵公司并没有购买过我公司的正版软件。我们郑重提醒您:1.安装使用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属违法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2.如果您希望继续使用我公司软件,则必须购买相应数量、经正式授权的商业软件。我们愿与贵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予以妥善处理,并希望贵公司能成为本公司产品的合法用户。”

长治市企业收到法务函后,立即向律师进行了咨询。在律师的建议下,企业进行了内部自查,如果发现盗版软件立即删除,同时发出书面公告,表明公司员工不得在企业电脑内安装使用盗版软件。经过自查,该企业并未发现上海某公司所投诉的事实,于是及时对法务函进行了回复,说明未发现有员工安装使用该软件,如果需要使用该系列软件,会主动购买。

2018年11月15日,长治市企业收到了第二份法务函,内容是“建议贵公司在某日前完成3套软件采购和注册,否则我公司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但长治市企业对该软件并没有购买需求,于是通过电话拒绝了对方的要求。

在2018年12月15日,长治市企业收到了上海某公司的最终声明,被要求务必于某日前确认软件正版化和解方案,否则将直接采取法律措施,包括联合其他软件公司,提请当地政府执法部门联合查处或启动联合司法诉讼。

长治市企业收到最终声明后,经过咨询律师和综合评估,决定对该法务函不予回复,同时规范公司软件使用,做好应诉准备。

【律师说法】本案涉及到的是软件的著作权。在电脑上安装软件属于对软件的复制。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复制软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长治市这家企业安装了未经授权的软件,那么上海某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律师点睛】上海某公司发出了3次法务函,表面上是在进行侵权警告,但实质上是想迫使长治市企业购买软件,以达到其商业目的。当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要冷静处理,积极应对。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应安装使用正版软件,不可随意安装使用或传播盗版软件。保护版权,尊重知识,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种社会文明的表现。(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教师、山西忠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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