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企业助理政工师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区工商联、区国资委、各国有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继承和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推进企业职工职称制度化建设,完善政工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严格评审范围、条件和程序,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职称改革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和《鄂尔多斯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系列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细则》有关精神,结合我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区企业助理政工师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在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党建工作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主要包括在宣传、党办、纪检、组织、统战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以主要精力从事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人员,主要包括在人力资源、信访维稳、老干部、安全保卫等部门中兼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并能够证明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参评人员原则上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在企业行政岗位的人员不得参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人员,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评。
二、申报条件
1.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把握和实践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内容、主要原则、创新手段、优良传统,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认真研究总结和不断积累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团结群众,服务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敬业奉献、诚实守信、清正廉洁。
4.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注重培养和提高做好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注重“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的锻炼,能够高质量完成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有较好的业绩。
5.参评助理政工师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①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②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③高中或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0年以上。具备以上条件之一,方可申报(年限按截止申报年度的12月31日计算)。
6.申报人员必须在2019年至2021年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连续3年均在合格以上。
7.申报助理政工师,需3年来(2019-2021年)在自治区或市直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书籍上发表1篇以上能够代表本人最高学识水平的政工论文、调研报告或一部公开发表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专著,且申报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字数在1500以上。
8.发表在其它行业类专业报刊、综合性论文集(选编、汇编)、增刊合刊或港澳地区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一律不得参评。各类报刊用稿通知书、用稿函一律不得作为正式论文参评。各类获奖论文一律不得作为正式论文参评。
三、有关要求
申报助理政工师须填写《申报表》一式2份、2019—2021年度《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年度考核表》各1份,提供思想政治工作论文1篇、《考核材料》和相关学历证书、政工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各1份,提供近期红底二寸照片2张。
四、组织评审
1.康巴什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区政工系列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议,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在5—7人。
2.评审委员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当场宣布评审结果。
3.评审专家独立自主、公平公正开展评审工作。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评审内容。
五、监督管理
1.要进一步加强政工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性,严肃政工职称评审工作纪律,严禁评审工作中的任何不正之风。
2.申报人所提交的各种证件、证书、论文、著作和其它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成果等必须真实。凡填报虚假信息,出具假证件或窃取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3.评审工作采取“公示”制度,需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对拟评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注意事项
1.参评人员需参加初评委举办的政工岗位培训班学习,考试合格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申报材料必须用签字笔或电脑打印填写,内容要客观全面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以现任专业职务的经历为主。
3.《申报表》要详实,特别是个人履历、业务工作报告要具体准确,不得写空话套话;如有相同内容要前后一致,不能互相矛盾;必须使用统一制式,否则不得参评。
4.学历、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明、论文等复印件等统一用A4纸复印。
5.申报人所报送的材料均应自留底稿,评审工作结束后,除《申报表》和原件退回外,其他材料不退还。
6.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审查申报材料,要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考核材料》中要如实反映申报人员的工作表现,字数不少于500字,由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党委组织撰写、加盖公章。
7.申报助理政工师《申报表》及2019—2021年度《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年度考核表》请到区政府大楼110D办公室领取。
七、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5月30日前报送区委宣传部意识形态综合指导室(区政府大楼110D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77—8595862,联系人:王丽春。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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