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检党建」党建工作简报两则(党建工作简报第28期)

用“四抓”创新基层党建工作

为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市检察院机关党委第三支部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检的要求为统领,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组织生活会正常化为着力点,不断提高支部党建工作质量。

一是抓思想认识提高。为了让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进一步重视党建工作,充分认识加强检察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的需要,是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检的需要,是建设一支过硬的党员队伍的需要,第三支部通过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组织上党课、专题学习、党员自学等形式,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党性修养、法治信仰和理论素养,恪守检察职业操守,增强对检察职业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二是抓党建组织保障。牢固树立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思想,以改革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好党组织的积极作用,以有效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把党支部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进一步增强党的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保障。

三是抓制度落实关键。把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治本之策,注重抓执行力,抓制度的落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谈心交心、思想汇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丰富组织生活内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以检察业务工作的重点作为支部工作的着力点,以检察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支部工作的切入点,保证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四是抓党员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与从严治检、规范司法行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运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等六大纪律,促使广大检察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强化廉洁从检意识,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供稿:市院机关党委第三支部

充分发挥“堡垒”作用,认真组织《条例》学习

为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丽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高度重视此次学习活动,迅速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大家表现出了极高的学习积极性,瞬间掀起了学习贯彻热潮。

集中组织专题学习活动“自觉学”。积极召开学习会议,立刻组织全体党员,逐章逐条逐句进行专题学习,引导全体党员熟悉了党支部的三大任务、七项职责、五条原则、八项基本任务、十项重点任务及支部的设置、成立、撤销和工作机制等内容。把修订的内容进一步学深、学透、学明白,是全体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调动学习积极性,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全面学”。利用网络、手机微信等新媒介,深度挖掘网络资源,搜集学习资料,做到“能学的充分学、不能学的设法学”,同时搭建交流互学平台,使全体党员能够分享学习心得,交流学习经验,做到及时学习、及时掌握,养成“赶、学、比、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结合工作在实践中“深入学”。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第二党支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和实际工作,找出不足,深入查找在党支部建设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归纳梳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果体现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彰显党支部的强大战斗力。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有效解决了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标准的问题,让加强党支部建设有了更为明确的“路线图”,为基层党支部工作指明了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把《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促进支部建设更上一层楼。

供稿:市院机关党委第二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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