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支部、研究中心、处室: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节日期间的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高档烟酒和名贵特产等;2.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单位内部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6.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参加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8.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9.严禁酒驾、醉驾;10.严禁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二、强化责任担当

各党支部、研究中心、处室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清作风建设形势的严峻性和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把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通过各种途径有效宣传重申纪律作风规定,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

三、强化监督检查

元旦、春节期间,所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所纪委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等工作部署不力而出现的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所纪委、监察室反映有关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0773-3550097    电子邮箱:5732606@qq.com 

                         

中共广西植物研究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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